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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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 | 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 | 已建成 | 连续监测2天,每天4次,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表3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 达标 |
2 | 公共化粪池(生活污水) | 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 | 已建成 | 连续监测2天,每天4次,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表3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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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焊接、抛光和激光清扫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主要成分为镍及其化合物)、其他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新建“过滤筒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 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 | 焊接、抛光和激光清扫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主要成分为镍及其化合物)、其他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新建“过滤筒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 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验收监测结果满足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表3 “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相关限值要求 | 达标 |
2 | 注塑、挤塑、过隧道炉、套管、组装、贴标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新建“UV光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 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01—2023) | 注塑、过隧道炉、套管、组装、贴标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新建“UV光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 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2-丁酮污染物验收监测结果满足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表3 “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相关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污染物监测结果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01—2023)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相关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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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减震装置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各产噪设备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减震装置等降噪措施 | 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间、夜间个监测1次,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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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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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回收,妥善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 1、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2、本项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由园区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3、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包装物和不合格部件,其中废边角料、废包装物可回收的回收外售,不可回收的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合格部件委托浙江花园铜业有限公司回收;4、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试剂瓶、废UV灯管、废活性炭等,分类暂存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北京鼎泰鹏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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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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