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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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级化粪池、隔油池、酸碱中和池、污水处理站 | 废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6-1996)中的三级标准限值,对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表4 三级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因子指标,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中水回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20)中“冲厕、绿化浇灌以及道路清扫”水质标准。项目验收期间中水全部回用项目绿化 | 三级化粪池、隔油池、酸碱中和池、污水处理站 | 根据项目2023年11月13~14日对污水的监测结果分析可知:项目污水处理站出水口污水中的监测因子均能达标。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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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实验室废气: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 项目实验室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标准限值。 | 实验室废气: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 项目实验室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的有组织排放浓度为2.48~6.56mg/m3≤120mg/m3,排放速率为5.28×10-3~1.52×10-2kg/h≤8.5kg/h;氮氧化物的有组织排放浓度<3mg/m3≤240mg/m3,排放速率为3.03×10-3~3.56×10-3kg/h≤0.65kg/h;氯化氢的有组织排放浓度<0.9mg/m3≤100mg/m3,排放速率为9.10×10-4~1.07×10-3kg/h≤0.215kg/h;硫酸雾的有组织排放浓度<0.2mg/m3≤45mg/m3,排放速率为2.20×10-4~2.37×10-4kg/h≤1.3kg/h,项目实验室有组织排放废气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以及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标准的50%要求(非甲烷总烃≤120mg/m3、≤8.5kg/h,氮氧化物≤240mg/m3、≤0.65kg/h,氯化氢≤100mg/m3、≤0.215kg/h,硫酸雾≤45mg/m3、≤1.3kg/h)。 | 达标 |
2 | 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顶楼排放 |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6/613-2023)表1餐饮服务单位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顶楼排放 | 项目实测油烟排放浓度为为0.810-1.092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为2.14-3.18mg/m3 | 达标 |
3 | 发电机废气经地面百叶窗排放;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引至地面排放,地面汽车尾气直接排放;垃圾转运站及公厕恶臭通过定期喷洒除臭剂与保持卫生,及时将垃圾清运。 | 项目区内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站恶臭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5中的“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中二级标准。 | 发电机废气经地面百叶窗排放;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引至地面排放,地面汽车尾气直接排放;垃圾转运站及公厕恶臭通过定期喷洒除臭剂与保持卫生,及时将垃圾清运。 | 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浓度为1.04~2.10mg/m3≤10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的排放限值(≤10mg/m3);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浓度为0.075~0.160mg/m3≤1.0mg/m3,二氧化物的无组织排放浓度为<0.007mg/m3≤0.4mg/m3,氮氧化物的无组织排放浓度为0.015~0.058mg/m3≤0.12mg/m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的无组织排放浓度为0.08~0.31mg/m3≤1.5mg/m3,硫化氢的无组织排放浓度为0.001~0.004mg/m3≤0.06mg/m3,臭气浓度的无组织排放浓度为<10(无量纲)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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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消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机动车采取禁鸣喇叭等措施。 | 项目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消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机动车采取禁鸣喇叭等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无雨、无雷电,最大风速为1.7m/s<5m/s,气象条件符合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项目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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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需做好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应加强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措施,地板做硬化处理;危险废物应做好分区存放,并在出口设置标志牌。 | 落实。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对危废暂存间进行设置,地面硬化,并做到分区存放,门口设置危废暂存间等标志牌。 | |
2 | 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并及时做好清运工作。生活垃圾及实验室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油脂、餐厨垃圾收集 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需按相关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危废收集至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 | 经现场核实,项目无医疗废物,实验室一般固废,项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厨垃圾、废油脂:统一收集、定点存放后由海南澄迈神州车用沼气有限公司清运,日产日清;隔油池油脂、污水处理站污泥后续清理后由清理公司直接清运带走;废机油、废活性炭、实验废液等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海南中宝资源有限公司外运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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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并及时做好清运工作。生活垃圾及实验室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油脂、餐厨垃圾收集 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需按相关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危废收集至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 | 经现场核实,项目无医疗废物,实验室一般固废,项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厨垃圾、废油脂:统一收集、定点存放后由海南澄迈神州车用沼气有限公司清运,日产日清;隔油池油脂、污水处理站污泥后续清理后由清理公司直接清运带走;废机油、废活性炭、实验废液等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海南中宝资源有限公司外运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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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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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落实相应的环保管理人员,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加强环境事故风险防范,认真落实应急处理措施。 | 项目按照相关要求加强项目环境管理,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各项污染物排放均达标。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