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调节池+微电解+芬顿氧化+絮凝沉淀+UASB+水解酸化+A/O+生物碳过滤 | 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表1、表2间接排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3以及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指标要求 | 调节池+微电解+芬顿氧化+絮凝沉淀+UASB+水解酸化+A/O+生物碳过滤 |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监测报告结果可知,COD出口浓度为61~84mg/L;氨氮出口浓度为1.59~2.38mg/L;BOD5出口浓度为19.8~26.5mg/L;悬浮物出口浓度为10~17mg/L;总磷出口浓度为1.22~1.30mg/L;总氮出口浓度为1.93~2.73mg/L;石油类出口浓度为0.09~0.18mg/L;1,2-二氯乙烷出口浓度(未检出,按检出限的一半分析)为2μg/L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碱液喷淋+气液分离+UV光氧+树脂吸附+25m排气筒(DA00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参照《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6限值要求 | 碱液喷淋+气液分离+UV光氧+树脂吸附+30m排气筒(DA001) | 硫酸雾排放浓度为3.8~4.6mg/m3、排放速率为0.020~0.025kg/h,乙醛排放浓度为1.21~1.35mg/m3,1,2-二氯乙烷排放浓度为0.31~0.45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3.54~3.81mg/m3,硫化氢排放速率为2.24×10-4~4.12×10-4kg/h,氨排放速率为7.23×10-3~8.78×10-3kg/h, | 达标 |
2 | 袋式除尘器+27m排气筒(DA002)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要求 | 袋式除尘器+27m排气筒(DA002) | 颗粒物排放浓度为3.7~4.2mg/m3 | 达标 |
3 | 碱液喷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 碱液喷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3) | 硫酸雾排放浓度为4.4~4.7mg/m3、排放速率为1.14×10-3~1.64×10-3kg/h | 达标 |
4 | 袋式除尘器+水喷淋+15m高排气筒(DA004)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要求 | 袋式除尘器+水喷淋+15m高排气筒(DA004) | 颗粒物排放浓度为4.1~4.5mg/m3 | 达标 |
5 | “低氮燃烧” +18m排气筒(DA005)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限值要求 | “低氮燃烧” +18m排气筒(DA005) | 颗粒物排放浓度为3.2~3.8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0.005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12~18mg/m3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基础减震、隔音降噪、绿化降噪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基础减震、隔音降噪、绿化降噪等 | 项目北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8 dB(A)、夜间噪声值为48~49dB(A);南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6~57dB(A)、夜间噪声值为48~49dB(A);西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3~54dB(A)、夜间噪声值为47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落实《报告书》所提防渗处理措施,严格按照防渗等级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全厂分区、分级防渗处理工作,避免项目实施对土壤及地下水体造成不良影响。建立覆盖各场地的地下水长期监控系统,以便及时发现控制。 | 已按照规范要求做好全厂分区、分级防渗处理措施。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落实《报告书》所提固废暂存及处置措施,项目危险废物主要有废过滤网、废包装材料、废导热油、缩聚残渣、废活性炭、废水物化污泥、实验室废液、废UV灯管、废气处理废吸附树脂、废机油等,依托在建工程40m2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按类别、代码分区存放;危废间的设计、施工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47号)中的相关规定要求。项目一般固废主要是抛光树脂生产过程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石英砂、制氮吸附剂、废水生化污泥、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制氮吸附剂厂家回收、废石英砂及废水生化污泥委托处置,各类工业固废收集、贮存、转运、处置信息做好台账记录,并纳入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 | 项目危险废物依托在建工程40m2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河南能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按类别、代码分区存放,生产运行中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47号)中的相关规定要求。项目一般固废主要是抛光树脂生产过程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石英砂、制氮吸附剂、废水生化污泥、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制氮吸附剂厂家回收、废石英砂及废水生化污泥委托处置,各类工业固废收集、贮存、转运、处置信息按照要求做好台账记录,并已纳入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储存、运输、使用有关原辅材料及产品,定期维护、更换相关设备,严防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故;严格按照《报告书》所提措施,做好雨污分流、建设初期雨水收集导排系统、890m3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罐区设置水喷淋设施、防火围堰,项目配套安装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和监控设施,全厂做好分级分区防渗处理;应急管理方面制定应急预案,加强与园区应急联动,定期组织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 | 1、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储存、运输、使用有关原铺材料及产品,定期维护、更换相关设备,严防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故; 2、严格管理厂区事故废水、消防废水及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建立厂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3、项目控制系统采用DCS自动化控制,装盟区设气体检测报警器,全厂做好分级分区防渗处理,并已取得《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号为410602-2024-010-M,定期组织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