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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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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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低氮燃烧+15米高排气筒P1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2374-2018) | 低氮燃烧+15米高排气筒P1 | 已监测 | 达标 |
2 | 气水分离+冷凝+水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排气筒P2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气水分离+冷凝+水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排气筒P2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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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选用低噪音设备,对生产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建筑物隔音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选用低噪音设备,对生产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建筑物隔音等措施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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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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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该部分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内,按照环境管理要求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废包装袋及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产中若发现本报告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厂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并执行危废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加强对各类危险废物的暂存、运输及处置环节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建立台账明细记录,统计其产量、去向,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废包装物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全部外运合理处置; 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该部分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内,按照环境管理要求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项目所在厂区建有规范的危废库,用于存放产生的危险废物。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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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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