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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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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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实验废气处理设施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通风橱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 |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外排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速率可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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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整体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 | 采用低噪声设备、通风橱隔声 | 验收监测期间,其厂界监测点昼夜噪声检测数据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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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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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废管理,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管理应制定计划、建立台账,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转移危险废物时须办理转移联单。 | 办公实行分类收集,定期运往垃圾场由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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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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