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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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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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组织废气 |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5.9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 | 施工期间的废气主要来源于井下作业时柴油机组的燃烧废气、汽车尾气、施工扬尘及事故放喷气。 柴油机组和汽车使用的是合格油品,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 验收监测期间:迪北101CS井场无组织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监测值均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5.9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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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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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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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油管由厂家回收。含油废物、废烧碱包装袋、废防渗材料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库车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 已落实; 开挖放喷池产生的多余土方用于场地平整;修井废物,包括废液、污泥等废物,现场带罐作业,收集后定期交由新疆环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施工起出废油管由建设单位回收,拉运至迪那物资暂存点存放;修井期间产生未产生危险废物;修井期间生活垃圾定期送至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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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本项目实际占地均不超过环评预测占地面积。施工期严格控制占地面积,不设临时弃土场及施工驻地,施工迹地进行恢复,井场内钻井设施及生活区进行拆除清理,并进行平整恢复,目前逐步自然恢复。建设占地情况进行了补偿,建设前后不改变生态功能区主要生态服务功能,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减缓措施。机械和人员活动无超规作业现象,工程结束后,施工场地按原有土壤层次进行平整,植被得到有效恢复。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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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严防污染事故发生。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 安装防喷器和井控装置,采用清水循环压井等技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井喷事故的发生;井场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井场设备及电气设备、照明灯具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井场安装探照灯,以备井喷时钻台照明;在井架、井场路口等处设风向标,发生事故时人员迅速向上风向疏散;按消防规定配备灭火器、消防铁锹和其它消防器材;放喷管线转弯处、出口处用基墩或地锚固定牢靠;放喷管线出口处使用双基墩固定;2022年4月4日,施修井单位编制《新疆华油油气工程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巴州地区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652822-2022-12-L)。施工单位负责人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要求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并进行演练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