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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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水处理设施 |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 |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陈村污水处理厂处理。 生产废水:项目(一期)前处理废水经“隔油+混凝沉淀+生化+过滤”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陈村污水处理厂处理。脱脂槽、陶化槽废液定期整池更换,并作为危险废物交由广东富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不外排。项目(一期)喷淋废水定期更换,交由佛山市顺德区绿点废水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处理,不外排。 | 经监测并进行污染物核算后,项目(一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混凝沉淀+生化+过滤”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中的二级标准(第二时段),CODCr、氨氮的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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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气处理设施 |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1#喷粉线和2#喷粉线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含VOCs、恶臭)、有机废气分别通过设备废气排口直连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与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加热)管道合并后通过15m排气筒G1(FQ-19045)排放。 | 经监测,项目(一期)G1(FQ-19045)排放的有机废气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2 II时段标准(其中浓度执行烘干室标准要求)。G1(FQ-19045)排放的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G1(FQ-19045)排放的燃烧废气中SO2、NOx、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达到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的限值。 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中“新扩改建”标准。喷粉产生的粉尘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经监测并进行污染物核算后,项目(一期)CODCr、氨氮的排放量和排气筒SO2和NOx、VOCs有组织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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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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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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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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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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