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消毒池 | 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余氯、粪大肠菌群排放浓度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 表2预处理限值要求,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三级限值要求 | 消毒池 | DW001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2 套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附录A | 2 套活性炭吸附装置 | DA001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取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减振底座、软管连接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取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减振底座、软管连接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分别妥善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医疗废物应按照《上海市医疗废物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规定》(2006年 11月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5号公布),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环保部门申报上年度本单位产生医疗废物的种类和数量;医疗废物贮存时间最长不超过2天;涉及生物活性的废物应先经高压蒸汽灭菌后再包装贮存;医疗废物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 | 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分别妥善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医疗废物按照《上海市医疗废物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规定》(2006年 11月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5号公布),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环保部门申报上年度本单位产生医疗废物的种类和数量;医疗废物贮存时间最长不超过2天;涉及生物活性的废物应先经高压蒸汽灭菌后再包装贮存;医疗废物转移应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采取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 已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于2024年8月16日在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局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02-310120-2024-224-L。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