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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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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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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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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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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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钻井一开、二开采用水基钻井液,钻井岩屑及钻井废水一同经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置,固相暂存在岩屑临时防渗堆场,由岩屑处置单位拉运处理;钻井三开采用油基钻井液,钻井岩屑及钻井废水一同经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置,固相采用专用的方罐进行收集,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落实防渗措施,井场内的柴油机、发电机房、材料堆场、柴油罐、水基岩屑堆场等采用HDPE防渗膜进行防渗,其防渗系数不低于1×10-7cm/s;油基钻井岩屑储罐区底部敷设防渗膜,其防渗系数不低于1×10-7cm/s,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必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生活垃圾依托基地现有生活垃圾处置系统,收集并处理。 | 分离出的泥浆回用于钻井,完钻后回收利用,钻井岩屑在岩屑临时堆积区暂存,委托克拉玛依宇洲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克拉玛依市克利达油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定期由克拉玛依市鑫塔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处理。油基岩屑采用专用方罐收集并交由克拉玛依金鑫油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置;落地油100%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生活垃圾箱内,定期由克拉玛依市鑫塔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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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理规划占地,严格控制作业面,减少土壤扰动和植被破坏。 | 施工时划定了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了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范围,所有车辆采用“一”字型作业法。 5、施工过程中严格规定了车辆和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未发生随意踩踏砍伐野生植被的情况,未发生捕猎野生动物破坏巢穴等情况。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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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制定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巡检,严防跑、冒、滴、漏等环境风险事件发生,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 施工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及人员,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均编制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钻井井场配备风向标,设置逃生通道,配备了硫化氢监测仪。定期进行巡检,施工期未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