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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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隔油沉淀池 | / | 设备清洗、施工养护等施工期产生的废水,要求统一收集,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旱厕收集处理,用于周边草地、林地施肥灌溉,禁止直接排放上基坑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排入河道 | /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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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封闭运输物料,遮盖施工现场物料,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等 | / | 施工过程中采取围挡、速盖、洒水等防尘措施减少扬尘影响。 | /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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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施工机械,安排施工时间,围挡施工等 | / | 施工过程中做到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期维护设备,在施工场界周围设置临时围挡,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夜间均未施工,车辆运输尽量避免靠近居民房并禁止鸣笛 | /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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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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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置,可资源化利用的充分利用,减少固体废物产生。不能利用的施工垃圾,按朗县相关部门的要求,合理处置,严禁随意倾倒、丢弃。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朗县环卫部门清运至县城垃圾填埋场处理 做好土石方平衡工作。工程所需块石料场、砂砾石料等材料全部外购,禁止私自开采。项目挖方34097立方米,填方1391立方米,弃方26706立方米,弃方在新城区建设过程用于堤后回填,本工程不设弃渣场,禁止随意弃渣。 | 建筑垃圾已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已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弃方在新城区建设过程用于堤后回填,未发生随意弃渣情况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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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临时堆料场和临时堆放的挖方采取防雨布遮盖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主体工程区和施工生产场地进行迹地平整、恢复,并撒播草种以提高植被覆盖率 | 工程已完工,迹地恢复工作已完成;目前临时占地进行平整恢复。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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