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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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厂区污水处理厂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2008)表2 | 本项目生活废水及车间生产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位于厂区的西南角,目前该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1500m3/d,污水处理工艺为采用“调节池+UASB处理+缺氧+生物接触氧化+二沉池”工艺。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站的格栅渠,生产废水经污水管网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站的格栅渠,通过格栅去除污水中较大的悬浮物,以保后续设备的正常运转,然后自流进入调节池;并调节水量、均合水质,并通过水解酸化菌将废水中发色基团等大分子有机物分解为小分子有机物,以便后续生化工艺进一步处理。调节池出水由泵提升流进入UASB厌氧池,进行厌氧生化反应;通过UASB池内的厌氧菌将水中大部分有机物分解为H2O、CO2、CH4后,自流进入缺氧池,将回流混合液中的硝态氮还原为氮气,通过反硝化作用进行脱氮,缺氧池出水自流进入二级生物接触氧化池,通过好氧菌进一步分解水中有机物。生物接触氧化池出水自流进入二沉池,进行好氧泥水分离,沉淀的泥由泵抽送至生物接触氧化池,上清液自流经标准化排放口实现达标准排放。二沉池污泥由泵抽送至生物接触氧化池。厂区达标尾水经过市政管网排入公兴再生水厂进行处理后排入青栏沟。 | 根据监测报告(HDH/YS202308017),本项目厂区排口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色度、总氮、总磷、氨氮的结果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要求,急性毒性*、总有机碳的结果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2008)表2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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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粉碎过筛、总混、压片、胶囊填充等工序粉尘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经设备自带的集气罩+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后经2根32m高排气筒排放 | 根据监测报告(铁环检字(2024)第02043号),本项目在生产含氯/氟产品过程中,厂界无组织废气所测指标VOCs(非甲烷总烃)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5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其他浓度限值;根据监测报告(HDH/YS202308017),本项目在生产不含氯/氟产品过程中,厂界无组织废气所测指标VOCs(非甲烷总烃)、异丙醇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5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其他浓度限值及表6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只要》(HJ792-2016)无需对颗粒物进行无组织监测,加之本项目所在位置位于成都双流国际机场空中管制区域,颗粒物排放为有组织排放,但因排气筒高度受限不具备废气监测条件,故验收监测期间无法对颗粒物进行监测。 | 达标 |
2 | 不含氯、氟固体制剂配液、制粒/包衣及干燥工序 |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中“医药制造”及表4标准限值、《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标准限值 | 密闭设备负压抽风(收集效率约100%)+流化床自带布袋除尘器(用于制粒/包衣及干燥工序废气)+催化燃烧+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6);制粒干燥间一和新增干燥间产生的粉尘通过全密闭设备+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后经1根32m高排气筒排放。 | 根据监测报告(HDH/YS202308017),本项目在生产不含氯/氟产品过程中VOCs、异丙醇有组织(DA006)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中“医药制造”及表4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检测结果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标准限值 | 达标 |
3 | 含氯、氟固体制剂配液、制粒/包衣及干燥工序 |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中“医药制造”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 | 密闭设备负压抽风+流化床自带布袋除尘器(用于制粒/包衣及干燥工序废气)+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6) | 根据监测报告(铁环检字(2024)第02043号),本项目在生产含氯/氟产品过程中VOCs有组织(DA006)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中“医药制造”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检测结果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标准限值 | 达标 |
4 | 锅炉房 | 《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72-2020)表二标准 | 1套低氮燃烧器+1根15m排气筒(DA013) | 根据监测报告(HDH/YS202308017),锅炉房有组织(DA013)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林格曼黑度排放浓度满足《成都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72-2020)表二标准。 | 达标 |
5 | 厂区污水处理站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 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气体的点位(格栅池、集水井、UASB池、缺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等)全部进行密闭加盖收集处理,收集后的废气经生物滤池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根据监测报告(铁环检字(2024)第02043号),氯化氢、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根据监测报告(HDH/YS202308017),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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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噪声治理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 | (1)合理布局,从平面布置上减少高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 (2)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因设备故障产生的高噪声; (3)利用建筑物隔声。 | 根据监测报告(HDH/YS202308017),项目厂界噪声检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限值。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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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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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一般固废:位于厂区西南侧,一般固废间,面积约75m2;2、危险废物:2处,分别为1#危废间(68.2m2)、2#危废间(138.84m2),面积共207.04m2,用于全厂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与化工原料库、甲类物品库房已采取钢筋混凝土墙隔开。 |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按性质主要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废:生活垃圾、未沾染原料药的废包装、纯水制备滤芯、反渗透膜、离子交换树脂集中收集后由环保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氮气罐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沾染原料药废包装、不合格药品、废滤芯及收集粉尘、污水站污泥、实验废液、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废机油桶、废催化剂及干式过滤棉、废活性炭、冷凝废液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并定期交由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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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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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事故应急池:3个,均位于厂区西侧,钢筋混凝土结构,容积分别为175m3、150m3、90m3,及事故废水导排管道总容量311.6m3 | 与环评一致,依托已验收的已建风险措施,无变化。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