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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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镀污水处理站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要求 | 电镀污水处理站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电镀水处理车间排放口总镍均未检出;其他污染物在污水总排口两天监测最大日均值分别为:总氮14.1mg/L、总磷2.99mg/L、氨氮1.81mg/L、CODCr35mg/L、BOD59.0mg/L、pH7.4~7.5、悬浮物45mg/L、石油类、总氰化物均未检出,均小于其标准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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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酸雾净化塔+排气筒P21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 | 酸雾净化塔+排气筒P21 | 项目排气筒P21中废气总排放量为4123.68万m3/a,硫酸雾基准气量排放浓度最大为20.1mg/m3;氯化氢基准气量最大排放浓度为11.8mg/m3,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浓度限值要求(30mg/m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监控点氨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19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5mg/m3;硫酸雾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355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2mg/m3;氯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20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0.20mg/m3; | 达标 |
2 | 含氰废气净化塔+排气筒P10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 | 含氰废气净化塔+排气筒P10 | 氰化氢监测期间均未检出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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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其中西厂界执行4类区标准要求。 | 企业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东、南、北厂界各监测点位昼间噪声测定值为56~58dB(A),小于其标准限值60dB(A),夜间噪声测定值在46~48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50dB(A);西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为64~67dB(A),小于其标准限值70dB(A),夜间噪声测定值为53dB(A),小于其标准限值55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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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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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般工业固废中金属下脚料、废塑料由相关单位回收再利用; 危险废物中的废机油、废滤芯/滤渣、电镀污泥、电镀废液蒸发残渣、废化学包装等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电镀废液经浓缩蒸发系统处理后成为废渣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项目无重金属电镀废液产生 | 本期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滤芯、电镀污泥、浓缩残渣、废化学包装等危险废物,委托山东中再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依托原有。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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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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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立三级防控体系,编制应急预案 | (1)车间配备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车间生产线装置底部整体加装托盘; (2)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环保设施日常维护、检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建立三级防控措施:一级防控措施为化学品库中的化学品均分类放置于储存架上,不落地, 同时在仓库门口设置漫坡,防止泄漏的化学品流出化学品库;二级防控措施为各类废水均设置缓冲池,留有一定余量,发生泄漏后保证事故废水不流出;三级防控措施为对厂区污水及雨水总排口设置切断措施,封堵事故废水、废液在厂区围墙之内,防止事故情况下物料经雨水及污水管线进入地表水水体。另外,企业于2022年8月修订了《青岛安普泰科电子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370214-2022-241L,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演练。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