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藻苲淀退耕还淀生态湿地恢复工程二期

河北省 - 雄安新区 - 容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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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杜晓 联系方式未公开,请点击查看 查看
张永亮 联系方式未公开,请点击查看 查看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藻苲淀退耕还淀生态湿地恢复工程二期
项目类别:
E建筑业 - E48土木工程建筑业 - E482水利和水运工程建筑 - 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项目地址:
雄安新区安新县藻苲淀北侧萍河汇入入口区域,北与新安北堤衔接,南侧上游以萍河渠道中心线为边界,下游以障水埝老堤内侧堤脚为边界,东侧以现状围堤为边界
项目总投资:
10972.81 万
项目环保投资:
195.25 万
环评审批编号:
安行审环书〔2022〕1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2-10-24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130100063128618J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6-04
验收结束日期:
2024-07-03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130100063128618J
验收意见名称:
20240708161008974_藻苲淀退耕还淀生态湿地恢复工程二期环保竣工验收意见.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0710164910742_藻苲淀退耕还淀生态湿地恢复工程二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www.hbzxjc.cn/
调试开始日期:
调试结束日期:
竣工日期:
2023-05-30
营业单位代码:
91130629MA09J3T01Q
营业单位名称: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128
行业名称:
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
最终行业代码:
E4822
最终行业名称:
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洒水降尘、施工围挡、视频监控系统、扬尘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二级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 洒水降尘、施工围挡、视频监控系统、扬尘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 施工期高峰期、非高峰期及施工后各监测一次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对振动较大的设备可使用减震机座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 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对振动较大的设备可使用减震机座 施工高峰期、非高峰期及施工后各监测一次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①对于施工营地,需进行地面硬化处理,同时做好日常检查,防止硬化地面出现破损,当发现开裂、破损应及时修补; ②对于含泥废水沉淀池、底泥晾晒场和移动卫生厕所等区域,需进行防渗处理。并做好日常检查,防止防渗层破损,发现开裂、磨损、破损应及时修补。 ①为了防止跑、冒、滴、漏等现象污染地下水,施工期加强了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巡查。对施工营地、综合仓库、机械设备停放场、物资堆放场和移动卫生厕所等部位做好了分区防渗工作,进行了地面硬化处理; ②同时,做好日常检查,防止硬化地面出现破损,当发现开裂、破损及时进行修补。 已落实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①施工场地不得随意抛扔垃圾,施工现场附近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多处密闭式垃圾桶,及时收集生活垃圾; ②施工期间需做好土石方平衡,做到开挖充分利用,减少土方取弃; ③底泥堆放场禁止设置在自然保护区缓冲区,临时晾晒场所底部均需做防渗处理。晾晒后的底泥可用作本项目生态湿地恢复工程的植物种植土; ④本工程分离的淤泥运至本工程临时晾晒场同疏浚底泥一并干化处理后用于本工程生态岛屿塑造或植物种植土; ⑤强化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尽量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妥善处理施工期间生活垃圾,定期进行现场消毒。 ①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施工生产废水沉淀处理产生的淤泥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委托北京弘德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理; ②施工期间做好了土石方平衡; ③施工期产生的沉淀淤泥,同疏浚底泥一并运送至本工程临时晾晒场,经干化处理后用于本工程生态岛屿地形塑造或植物种植土; ④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周边乡镇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基本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工程尽量减少对动(植)物的破坏,合理设置疏浚淤泥堆放场和施工场地,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对陆生动植物、水生生物、外来物种入侵、临时用地生态恢复等方面采取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生态修复。 对陆生动植物、水生生态采取避免、减缓、恢复和补偿措施。1、 生态保护措施 (1)工程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农作物收获时间,在农作物收割之后开始施工,减少经济损失; (2)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减少水土流失对水体产生的污染; (3)加强施工场地等的防护,避免施工材料随意堆放,禁止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直接排放; (4)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对运输车辆进行苫盖,对建筑材料等应铺盖防尘网,加强洒水抑尘; (5)做好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减缓对珍稀保护动物的惊扰; (6)加强湿地生态监测工作,促使工程区湿地生态系统向有利方向发展。2、 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1)陆生植物的保护措施 ①优化湿地恢复工程,尽量减少工程对区域内原有植物及植被的影响,尽量保留区域内原有且生长较好的植被; ②本项目区为新安北堤防洪治理工程的取土场,在工程建设时应做好与新安北堤防洪治理工程的衔接工作,避免临时弃土随意堆放对工程区内植物及植被造成不利影响; ③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禁越界施工。施工前,在各主要施工生产生活区及植被发育良好的区域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标明工程征地范围,禁止越界施工或破坏周边植被,尽量减少人为干扰的影响; ④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作好施工组织安排工作,提高工程施工效率,缩短施工时间; ⑤避免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对当地植被的碾压,尽量减少对区域植被的破坏,同时注意避免扬尘、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对区域土壤的污染,保证施工对区域植物生境的破坏最小化; ⑥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进行施工建设,及时开展生态湿地恢复的生态恢复工作; ⑦加强对施工人员及施工活动的管理。施工过程中禁止施工人员对植被随意攀折、践踏,严格限制人员的活动范围,严禁破坏沿线的生态环境; ⑧施工建设前将2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野大豆采取迁地保护措施。 (2)陆生动物的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间以公告、宣传单、板报和会议等形式,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保护野生动物常识的宣传,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使其在施工中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及野生动物,特别是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并遵守相关的生态保护规定; ②工程施工时做好施工污水的管理工作,加强备料场、弃渣场防护,施工产生的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 ③施工期间在主要施工作业区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警示牌上标明工程工区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越界施工,禁止捕猎野生动物,尽量减少造成的植被损失和减缓对野生动物造成伤害; ④施工机械操作中采取拦挡措施以减小噪声影响; ⑤施工期对该区域的进行洒水抑尘,减少扬尘、粉尘等对动物活动的影响; ⑥车辆在场内道路上行驶时,严格控制车速; ⑦工程完工后做好陆域生活活动区和浅水湿地区生态环境的生态湿地恢复建设工作,对施工道路等尽快恢复临时占地区的植被,以尽量减少生境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3、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期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①枯水期进行围堰施工,保证围堰高度符合防洪标准,避免汛期回水进入围堰内; ②加强监管,严格按照环保要求施工,禁止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保护区水体,避免发生水污染事故; ③萍河疏浚工程施工期间应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清挖出的底泥应及时送至晾晒场、及时用于植物种植,避免水土流失对萍河水生生境造成不利影响。 (2)运行期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①合理综合利用水体,维护区域水生态平衡; ②加强管理,监控放生行为,禁止盲目放生,防止外来物种入侵而破坏原有的生态系统; ③加强宣传教育活动,可采用宣传标语等对进入藻苲淀的人群进行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环境保护意识,自觉保护藻苲淀生态环境; ④加强对淀区的水生生态监测工作。 已落实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容城县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整治项目

河北省 - 雄安新区 - 容城县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行业: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地区:河北省 - 雄安新区 - 容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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