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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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处理站 | 本项目废水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排放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中的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废水排入有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市下水道系统的标准值 | 本项目主楼一层西南侧配备有地下污水处理设施,医院废水经隔油池+格栅井+调节池+A/O 好氧生物池+高效沉淀池+消毒池,处理达标后纳管 | 设置1个废水监测点(废水处理设施处于地下,地面检查口因安装废气处理设施废气收集管道无法打开,因此只设置入管网口1个监测点)。监测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类、石油类、肠道致病菌、粪大肠菌群数、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总氰化物、色度、总余氯。监测2周期,每周期4次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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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臭氧氧化+活性炭吸附 | 本项目污水站废气中的有组织废气: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的排放量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具体标准值见表6-2; 本项目污水站无组织废气:硫化氢、氯气、氨、甲烷、臭气浓度的排放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 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收集后经臭氧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净化达标后排放; | 共设置2个有组织废气采样点,监测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监测2周期,每周期3次。在污水站上下风向设置4个无组织废气采样点,监测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氯气、甲烷。监测2周期,每周期4次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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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减振基础、墙体隔声 | 本项目西、北厂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东、南厂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类标准。 | 采用高效低噪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墙体隔声。 | 设置7个噪声监测点,厂界四周及3个敏感点,监测社会生活环境噪声,连续2周期,昼夜各1次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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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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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建设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贮存、处置,尽可能实现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且具备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并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无害化处理。 | 根据固废性质的不同而进行分类收集。对于医疗废物(损伤性废物、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委托嘉兴海云紫伊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妥善安全处置;目前废活性炭、污泥委托丽水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妥善安全处置;一般固废废包装物外卖资源化利用;餐厨垃圾、生活垃圾委托嘉兴市嘉源环境卫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定期清运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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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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