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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集源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散中心搬迁项目

浙江省 - 嘉兴市 - 南湖区
|
G5949其他危险品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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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嘉兴市集源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散中心搬迁项目
项目类别:
G交通运输_仓储和邮政业 - G59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 G594危险品仓储 - G5949其他危险品仓储
项目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双龙路189号0002幢、0004幢
项目总投资:
530 万
项目环保投资:
45 万
环评审批编号:
嘉环函〔2023〕62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3-12-25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330401MA28A00J84
验收开始日期:
2024-10-12
验收结束日期:
2024-11-08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330402MA2D014T88
验收意见名称:
20241013122813904_嘉兴市集源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散中心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意见.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1013122913195_嘉兴市集源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散中心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s://www.eiacloud.com/hpyzs/lawsRegulations/searchContent
调试开始日期:
调试结束日期:
竣工日期:
2024-01-01
营业单位代码:
91330402MA2D014T88
营业单位名称:
嘉兴市集源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101
行业名称:
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最终行业代码:
G5949
最终行业名称:
G5949-其他危险品仓储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限值要求。嘉兴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198-2002)一级 A 标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限值要求。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本项目污水排放口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类浓度日均值最大值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浓度日均值最大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标准;总氮浓度日均值最大值低于《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限值要求。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二级碱喷淋装置 有组织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和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中的新扩改建限值。 危废贮存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气量为20000m3/h;危废贮存区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收集后经二级碱喷淋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气量为6000m3/h。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本项目氯化氢、硫酸雾、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监测浓度最大值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监测浓度最大值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的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中的新扩改建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监测浓度最大值低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 VOCs 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危险废物贮存区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排放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危险废物贮存区酸雾废气治理设施出口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浓度及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降噪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项目主要噪声源来源于叉车、废气处理风机、车辆行驶和装卸货等产生的噪声。已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项目各厂界昼、夜间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贮存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普通)、废包装材料(化学品)、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废油桶、喷淋液、含油木屑、实验室废液及生活垃圾。本项目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建有各类危险废物仓库,总面积约为778m2,且项目收集的危废种类包含自身所产危废种类,故项目所产生的危废与收集的危废一并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后进行安全处置。 危废仓库地面已采取防渗处理,仓库外张贴危废仓库标识,并由专人管理,目前危废仓库已做到防风、防雨、防渗、防晒等措施。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运,生活垃圾经厂内加盖垃圾箱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上门清运处置。 已落实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嘉兴市集源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行业:G5949其他危险品仓储
地区:浙江省 - 嘉兴市 - 南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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