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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昊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广东省 - 肇庆市 - 高要区
|
C3595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制造
罗平生 联系方式未公开,请点击查看 查看
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
广东宏昊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项目类别:
C制造业 - C35专用设备制造业 - C359环保_邮政_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C3595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制造
项目地址:
回龙镇松塘村美色建材有限公司西侧 15 米(美色建材有限公司厂房之五)
项目总投资:
500 万
项目环保投资:
100 万
环评审批编号:
肇环高建〔2021〕234号
排污许可编号:
批复日期:
2021-12-28
审批机构名称:
验收检测单位:
验收检测单位代码:
91440101MA5CWDPD2G
验收开始日期:
2024-05-27
验收结束日期:
2024-06-25
报告编制机构:
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440101MA5CWDPD2G
验收意见名称:
20240705160905626_广东宏昊消防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意见.pdf 查看
验收报告:
20240705160905675_广东宏昊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验收报告.pdf 查看
验收公开载体:
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2?id=40527IMtYr
调试开始日期:
2023-09-15
调试结束日期:
竣工日期:
2023-09-01
营业单位代码:
91441283MA575203X3
营业单位名称:
广东宏昊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年:
2021
行业类别代码:
070
行业名称:
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
最终行业代码:
C3595
最终行业名称:
C3595-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制造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 1 冲厕、车辆冲洗水质标准的较严值后 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 1 冲厕、车辆冲洗水质标准的较严值后回用于厂区冲厕及地面清洁,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 1 冲厕、车辆冲洗水质标准的较严值后回用于厂区冲厕及地面清洁,不外排 达标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脉冲袋式除尘装置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灭火剂生产和充装t经集气罩收集引至“脉冲袋式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由3条15米高的 DA001、DA002、DA003排气筒排放 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达标
2 “袋式除尘装置”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机加工和抛光t经集气罩收集引至“袋式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的DA004排气筒排放 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达标
3 旋风除尘+滤芯过滤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喷粉t经密闭车间负压收集引至“旋风除尘+滤芯过滤”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的DA005排气筒排放 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达标
4 焊接烟尘净化器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焊接t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达标
5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有机废气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排气筒 VOCs 排放限值第 II 时段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 号)中重点区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 30、200、300 毫克/立方米的要求)的较严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执行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 中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和燃烧废气经设备内部系统收集引至15m高的DA006排气筒排放。 达到有机废气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排气筒 VOCs 排放限值第 II 时段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 号)中重点区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 30、200、300 毫克/立方米的要求)的较严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执行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 中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达标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墙体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区限值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墙体隔声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区限值 达标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相关项目

广东宏昊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行业:C3595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制造
地区:广东省 - 肇庆市 - 高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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