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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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级化粪池 | 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者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 |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两者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日均值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两者较严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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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纤维滤棉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VOCs、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严者;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值及表2排放标准限值。 | 压模及烘干废气(硅胶、环氧树脂胶水、环氧树脂胶饼)、超声波清洗废气、酒精清洁废气、焊接废气、烘干废气(银胶)及臭气浓度由集气管及集气罩统一收集至1套“纤维滤棉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自编号TA001)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自编号DA001)高空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气治理设施VOCs的处理效率为80.3%。本扩建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符合《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较严者,VOCs有组织排符合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符合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符合《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锡及其化合物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改扩建二级标准值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食堂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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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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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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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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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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