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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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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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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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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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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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按照固体废物“资 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钻井期钻井岩屑随非磺化水基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固相排入防渗岩屑池暂 存,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 (DB65/T3997-2017) 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HJ 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沙雅县垃圾填埋场处置。 | 开挖应急池、放喷池产生的多余土方用于场地平整。非磺化水基泥浆,暂存至泥浆暂存池,干化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要求后综合利用,用于铺垫井场。磺化水基泥浆拉运至库车畅源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理。废机油、氢氧化物包装袋等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交由巴州联合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拉运至轮台县青山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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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环评报告: (1)土地征用及补偿应按照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进行,由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 (2)工程占地避开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区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控制在拟建工程规划占地范围之内,严禁破坏占地范围外的自然植被。 (3)各类池体修建应按照设计施工,严禁超挖。 (4)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加强环保意识,禁止捕猎野生动物。 (5)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禁止随意开辟道路,防止扩大土壤的破坏范围; (6)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和恢复,植被自然恢复中。 批复文件: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占地面积,禁止在施工场地外随意行车、乱碾乱压,尽量减少扰动面积。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管理工作,对场地采取平整、压实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工程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使占地造成的影响逐步得以恢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防止土地沙漠化的扩展,最大限度减少对荒漠植物和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破坏。参照《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2018) 相关要求,制定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 | 项目严格规范施工活动范围,车辆、机械在规范的施工道路范围内行驶,未碾压植被,尽量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扰动。项目选址避开植被密集区,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期间,施工车辆临时停放利用现有空地,并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无人为破坏作业带以外区域植被;施工结束后进行场地恢复。未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散固体废物。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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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环评报告: (1)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的发生。 (2)井场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井场钻井设备及电器设备、照明灯具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井场安装探照灯,以备井喷时钻台照明。 (3)在井架、井场路口等处设风向标,发生事故时人员迅速向上风向疏散。 (4)按消防规定配备灭火器、消防铁锹和其他消防器材。 (5)放喷管线转弯处、出口处用基墩或地锚固定牢靠;放喷管线出口处使用双基墩固定。 (6)严格执行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已制定的井场应急预案,由工程主要负责人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要求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并进行演习。 批复文件: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严防污染事故发生。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 安装防喷器和井控装置,同时采用随时调整泥浆密度,采用清水循环压井等技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井喷事故的发生。井场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井场钻井设备及电器设备、照明灯具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井场安装探照灯,以备井喷时钻台照明。在井架、井场路口等处设风向标,发生事故时人员迅速向上风向疏散。按消防规定配备灭火器、消防铁锹和其他消防器材。放喷管线转弯处、出口处用基墩或地锚固定牢靠;放喷管线出口处使用双基墩固定。施工单位编制《满深805井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在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沙雅县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652924-2023-112L)。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