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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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隔油池兼事故池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 | 隔油池兼事故池 | 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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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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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声屏障、隔声窗 | 道路红线外30m以内的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道路红线外30m以外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声屏障、背景林 | 达标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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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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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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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与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衔接,确保项目用地符合生态红线管控要求。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生态红线区域边界树立警示标志,减少施工面积,设置临时施工围挡,严禁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进入项目永久占地范围以外的生态红线区域。施工结束后,及时清除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的残余废料,并及时落实施工区的生境再造、复垦绿化等措施,完成生态恢复修复工程,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 | 本项目已取得《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洋河大道船行村至果园村段提升改造工程涉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意见的函》(宿政函〔2024〕13号)、《宿迁古黄河-运河风光带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审核意见书》(宿古黄河运河景区核〔2024〕4号),符合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风景名胜区要求。本项目生态空间敏感区边界树立警示标志,设置临时施工围挡,严禁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进入项目永久占地范围以外的生态敏感区域。经现场踏勘,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及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已无残余废料,临时占地均已恢复,并落实了生境再造、复垦绿化等措施。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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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项目施工期,应规范运输等施工过程,减少运输车辆油料跑冒滴漏等问题,在工程沿线配备适量围油栏、沙袋等,以应对突发性事故的发生,防止污水、废油等对环境产生影响。项目运营期,设置限速和警示标志、防撞护栏,对跨越古黄河桥梁及占用生态红线区域路段设置桥面(路面)径流收集系统、隔油沉淀池(兼事故应急池),污水尤其是事故污水不得排入生态红线区域,减少环境风险事故。 | 运营期已设置限速和警示标志、防撞护栏。跨越古黄河桥桥面设置径流收集系统、隔油沉淀池(兼事故应急池)。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