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含硫废液处理系统(200m3/d) | 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 | 含硫废液处理系统(200m3/d) | 根据2023年5月23、24日两天监测数据,含硫废液处理系统对硫化物的去除率为37.79~37.93%。 | 达标 |
2 | 含铬废水处理系统(1800m3/d) | 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 | 含铬废水处理系统 | 根据2023年5月23、24日两天监测数据,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总铬、六价铬的浓度范围分别为0.12~0.21mg/L、0.009~0.014mg/L,均可满足《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表2间接排放标准要求,总铬浓度符合环评控制要求(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总铬≤0.57mg/L) | 达标 |
3 | 综合废水处理系统(4000m3/d) | 赤湖工业区皮革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限值要求 | 综合废水处理系统 | 废水总排口各污染因子浓度可满足GB30486表2间接排放标准及绿江污水厂的纳管要求,其中总铬外排浓度范围在0.13~0.21mg/L,符合环评控制要求(厂区总铬排放口浓度≤0.23mg/L)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水帘式除尘装置 | 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限值要求 | 水帘式除尘装置 | 后整饰车间喷浆及手喷排气筒(DA004~DA010)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限值要求 | 达标 |
2 | 袋式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 | 袋式除尘器 | 磨革车间排气筒(DA003)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 | 达标 |
3 | 酸式吸收塔+碱式吸收塔 |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酸式吸收塔+碱式吸收塔 | 污水站排气筒(DA001)、原皮库及前处理鞣制车间排气筒(DA002)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减震垫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减震垫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2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2dB(A),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按规范对各类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暂存,其中含铬污泥等危险废物在园区皮革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中心建成投运前,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 按规范对各类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暂存。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其中废肉渣、油脂、废毛、灰皮边角料、格栅废渣交由福建微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综合污泥交由福建省漳浦县扬绿热能有限公司处置。削匀皮屑、蓝皮边角料、磨革灰、含铬污泥、漆渣等危险废物交由福建省储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含硫废液由企业自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管理和减缓措施,配备应急电源,并设置足够数量、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制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并做好与当地政府和园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对接联动。 | 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风险管理和减缓风险措施,设置有事故应急池(1座含铬废水事故池,容积为943 m3、1座综合废水事故池,容积为2368 m3),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报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定期做好应急演练,落实应急联动。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