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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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处理站 | 氨氮、总氮执行赤湖工业区皮革园区污水管网入网标准(氨氮≤15mg/L、总氮≤50mg/L),其余指标执行《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表 2制革企业“间接排放”标准限值 | 污水处理站 | 监测点位:污水处理站进口、出口 监测项目:氨氮、总氮、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pH、动植物油、色度 监测频次:4次/天×2天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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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喷淋+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共5套) |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 1783-2018)表1涉涂装工序的其它行业限值 | 水喷淋+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共5套) | 监测点位:涂饰废气处理设施进口、出口(共5套) 监测项目:非甲烷总烃 监测频次:3次/天×2天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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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理布局,采用隔声、消音措施、定期检查维修设备、绿化带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利用门窗墙体隔音等降噪措施 | 监测点位:厂界四周4个点 监测频次:昼间、夜间,监测2天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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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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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统一收集,并做好综合利用。喷涂废渣、废活性炭及废弃化学品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厂区应分别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内容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设置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暂存场所设置规范化标志牌,一般工业固废与危险废物应分开分类收集、贮存,建立危险废物台帐,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进行转运。 | 1、修边工序产生的皮革边角料,最终由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喷涂工序产生的喷涂废渣、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化学品的使用产生的废弃化学品包装桶属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富洋皮业危废间暂存,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区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最终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项目已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设置规范的标志牌,一般工业固废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并建立了危险废物台帐,固废的处置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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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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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管理和减缓风险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危化品和危险废物的管理,制订并报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并做好与当地政府和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对接联动,防范污染事故发生。 | 建设单位已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备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