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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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厂区总排口污水 | 《宁东基地普通工业废水纳管标准》 | 经1套处理规模为10m³/h脱硫废水处理装置(采用石灰中和、絮凝澄清工艺)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 | 其中pH值浓度范围7.85~7.88mg/L,日均浓度范围值溶解性总固体为660~715mg/L,悬浮物为38~41mg/L、化学需氧量为33~34mg/L、氨氮为10.1~10.8mg/L、五日生化需氧量为7.0~8.0mg/L,石油类为1.05mg/L,动植物油为0.40~0.59mg/L,氟化物为0.73~1.04mg/L,挥发酚为0.050~0.056mg/L,硫化物为0.02~0.03mg/L,铅为0.033~0.036mg/L,汞为1.4×10-4~5.1×10-4mg/L,总磷为0.18~0.19mg/L,镉、铅、铜、砷未检出。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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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脱硫塔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33-2011)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以及宁东管(环)发〔2014〕145号《关于修改执行宁东基地新建火力发电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和《火电厂氮氧化合物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0号)相关要求。 | 采用炉内喷钙+炉外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技术,脱硫系统采用一炉一塔,型式为逆流喷淋,共设4层喷淋 | 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2mg/m³,二氧化硫为9mg/m³,氮氧化物为30mg/m³,林格曼黑度为<1级,汞及其化合物未检出,NH3排放浓度为2.5mg/m³。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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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采用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 厂界周围各监测点昼间监测值在57~63dB(A)之间,夜间监测值在45~52dB(A)之间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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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3类标准要求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地下水各项污染物指标日均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3类标准要求。其中pH值浓度范围6.9~7.2mg/L、色度≤15度、总硬度330~341mg/L、硫酸盐155~162mg/L、溶解性总固体911~937mg/L、氯化物239~246mg/L、锌0.09~0.1mg/L、高锰酸盐指数1.1~1.5mg/L、氨氮0.338~0.375mg/L、氟化物0.84~0.95mg/L、汞最大检出浓度为0.3×10-3mg/L、砷、六价铬、铁、锰、铜、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氰化物等均未检出。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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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灰渣、脱硫石膏、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及生活垃圾。 灰渣、脱硫石膏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给宁夏众生科技工贸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利用率不低于80%,剩余部分送至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3号渣场贮存。 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新建危废暂存间暂存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 固体废物中灰渣、脱硫石膏,全部利用率达80%,剩余部分及事故时送宁东3号渣场暂时储存,废催化剂、废矿物油新建危废暂存间暂存,最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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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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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从企业自身安全生产、保护环境的目标出发,对可能发生环境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进行预测,组织编制了《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于2024年2月22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640602-2024-009-L)。企业配套了相应的环境保护应急措施,制定了相应的相应程序及处理措施,定期组织演练。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