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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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无 | 1座10m3化粪池,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由吸粪车定期外运作农肥 | 不作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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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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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主变压器布置于110kV升压站围墙之内,同时种植绿化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 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主变压器布置于110kV升压站围墙之内,同时种植绿化 | 由验收监测报告可以得出,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110kV升压站厂界外各监测点昼间噪声值为41~43dB(A),夜间噪声值为40~42dB(A);光伏场区厂界外各监测点昼间噪声值为39~43dB(A),夜间噪声值为39~42dB(A),昼、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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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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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为废矿物油和废弃铅酸电池,严格执行危废管理要求,规范建设危废暂存设施,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设施,及时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安全处置。强化危废暂存设施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委托无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 根据实际调查,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为员工生活垃圾和废旧太阳能电池板,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建设单位运至垃圾收集系统集中处置,废旧太阳能电池板集中收集至库房,后由厂家定期回收再利用。 本项目自建1间危废暂存间暂存危险废物(45.0m2),主变下设贮油坑;变压器出现故障时产生的事故油由事故排油管自流进入站区事故油池(1座,40m3),因项目刚建成运行,暂无废油产生,故暂未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后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截流废变压器油,应立即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刚建成运行,暂无检维修过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产生,后期检维修产生的废油,应集中收集后,暂存至危废暂存间,立即签订危废处置协议,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事故油池采取钢筋混凝土结构。防渗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小于250mm,混凝土内掺加水泥基渗透型防水剂,渗透系数≤10-7cm/s。因项目刚建成运行,暂无废润滑油、废旧铅酸蓄电池产生,故暂未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后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旧铅酸蓄电池,应立即签订危废处置协议,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45m2),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转移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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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生态环境保护与减缓措施 本项目建设后期,建设单位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及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有关要求进行施工现场及临时占地的回填、平整、植被恢复措施,随着植被的逐步恢复,本项目运营期不会对区域土地利用性质产生太大影响。具体内容如下: ⑴严格按照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措施对各水土流失防治部位进行治理,并对不同部位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 ⑵生态修复初期、中期要做好植物的养育工作,保障植被的存活率。 ⑶做好员工宣传工作,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⑷加强管理,巡检车辆只在巡检道路内行驶,避免对植被造成损害;加强对各项生态保护措施的日常维护;现场维护和检修应选择在昼间进行,避免影响周边动物夜间的正常活动 ⑸严格按照生态修复提出的相关要求,及时对光伏组件下方进行生态修复工作,人工建植牧草,同时日常管理过程中保证植被存活率。 |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施工期已对施工现场及临时占地的回填、平整、植被恢复措施,随着植被的逐步恢复,本项目运营期不会对区域土地利用性质产生太大影响,建设单位承诺运营期加强植被恢复及保证存活率。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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