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防渗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 矿部生活用水量1.5m³/日,矿山建造地埋式防渗化粪池,容积为20m³,定期抽运至富蕴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 2023年10月29~30日在厂区化粪池出水口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监测项目水温、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布袋除尘器 | 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 | 开采区防尘措施: (1)装车粉尘:带雾炮设备的洒水车喷雾抑尘、降低装卸高度等方法; (2)运输扬尘:带雾炮设备的洒水车喷雾抑尘、控制车速等方法,运输道路碎石子压实,定期洒水; (3)开采区防尘措施:回填后压实后洒水; 生产区防尘措施: (1)筛分粉尘:设置在封闭工棚内部,通过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 | 2023年10月30~31日,项目区上风向设置1各监测点位,项目区下风向扇形分布3个监测点位,监测总悬浮颗粒物,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2023年8月10~11日在工业广场封闭式作业车间排气筒监测总悬浮颗粒物,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 达标 |
2 | 餐饮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中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³,油烟净化器效率不低于60% | 职工食堂配套净化效率不低于60%的油烟净化器一套,净化后的废气引至食堂屋顶外排 | 2023年8月10~11日在食堂餐饮油烟排气筒监测餐饮油烟,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5次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消声减振措施 | 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及必要的消声、减振措施。主要筛分设备设置在生产车间内部,通过车间隔声后可达标排放。 | 2023年10月30~31日在矿区外1m,东南西北4个方向各设置一个监测点位,连续2天监测,昼夜各监测1次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分区防渗,危险废物暂存间重点防渗,生活区简单防渗,其他生产区域一般防渗。 | 分区防渗,危险废物暂存间和化粪池重点防渗,生活区简单防渗,其他生产区域一般防渗。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剥离的表层土和开发过程产生的废料均回填于采坑内,并洒水压实,通过降雨自然恢复植被,有利于防止扬尘对大气环境带来的污染影响。生活垃圾分类收,定期清运,卫生填埋,污泥干化后卫生填埋。 | 矿山产生的碎石堆存在碎石场内,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机修产生的危险废物在矿区办公区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新疆驰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后续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运营期实现矿山绿化与生态效益协调发展,制定生态治理及生态恢复方案。在服务期满后及时封场。矿山开采闭矿后必须按照矿山安全、水土保持、地质恢复、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拆除无用的地面建筑物,将破坏的地表推平,对受破坏的地表恢复原貌等工作;在矿区周边种植杂草固土;碎石场大风天气篷布覆盖处理、四周洒水降尘、压实;闭矿后进行土地复垦,对矿区周边进行表土回填和迹地覆土恢复等措施 | 按《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技术规范》制定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矿山开采闭矿后必须按照矿山安全、水土保持、地质恢复、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拆除无用的地面建筑物,将破坏的地表推平,对受破坏的地表恢复原貌等工作;在矿区周边种植杂草固土;碎石场大风天气篷布覆盖处理、四周洒水降尘、压实;闭矿后进行土地复垦,对矿区周边进行表土回填和迹地覆土恢复等措施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加强设备保养,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1)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等规范进行采矿作业,不得越界开采,随时加强边坡的管理,对不稳定斜坡和边坡、围岩应加强稳定性检测,采取护坡和固坡措施,危险地段应树立警示标志并及时采取排除隐患措施,确保生产安全,防止塌陷、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2)开采时严格执行设计的台阶高度、工作台阶坡面角和工作平台宽度。 (3)边坡管理需设置专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和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4)雨天停止生产,雨停后严格进行边坡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采场作业等措施,保证采矿安全。 (5)采矿场的入口道路及相关危险源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禁任何人员在边坡底部休息和停留。 (6)防洪措施 ①在坝体背水面种植草皮,形成植被,稳固坝体; ②设置矿区内截洪沟、坝面排水沟; ③及时了解和掌握汛期水情和气象预报情况,确保上坝道路、通讯、供电及照明线路可靠和畅通。 (7)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发生事故时,及时采取应急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周边人员安全,并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8)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废矿物油发生泄漏事故时,防渗围堰作为第一级防控将泄漏的油品和消防水等事故液控制在堤坝内,是控制事故扩大的最直接有效的手段。防渗围堰应防火、密闭,管道穿越防渗围堰处应采用不宜燃烧的材料严密填实。防渗围堰外设置切换阀门,正常情况下阀门应关闭,将事故液控制在堤坝内部。 当产生的事故液量超过防渗围堰容积时,应启用第二级防控系统,将防渗围堰内的事故液通过密封的管道排放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内的事故缓冲池内部。 第三级防控为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围墙和末端事故缓冲设施,本项目在第一级、第二级防控措施都不足以容纳事故液时,将事故液引至消防池内部,避免对危险废物暂存间周边的土壤、地下水造成破坏。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