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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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分离站生活污水一体化设备、污水储罐+一体化水处理设备 | 《小东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155-2019)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者 | 分离站生产废水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一体化设备”处理;同时在原料车间下方新建1个卫生间,生活污水采用“污水储罐+一体化水处理设备”的处理方式。共建成2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回矿坑回用,不外排。 | 分离站生活污水CODCr浓度40~50mg/L,BOD5浓度11.3~14.1 mg/L,氨氮浓度3.11~4.38mg/L,总磷浓度0.27~0.44 mg/L,总氮浓度7.06~9.65 mg/L,悬浮物浓度9~27 mg/L,动植物油浓度0.20~0.33 mg/L,粪大肠菌群2.0×102 ~3.9×102 MPN/L | 达标 |
2 | 深加工厂工艺废水处理站 | 《小东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155-2019)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者后 | 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废水→pH调节池→曝气池→机械加速澄清池→一体化磁混凝装置→清水池→排放”工艺 | 深加工厂酸洗废水处理后pH值7.4~7.6,CODcr浓度12~20 mg/L,悬浮物浓度8~13 mg/L,氨氮浓度0.044~0.109 mg/L,总氮浓度1.01~1.64 mg/L | 达标 |
3 | 深加工厂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 《小东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155-2019)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者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二级曝气池+沉淀池”方式处理 | 深加工厂生活污水CODCr浓度20~25mg/L,BOD5浓度5.6~7.0 mg/L,氨氮浓度0.062~0.128mg/L,总磷浓度0.26~0.33 mg/L,总氮浓度2.25~2.85 mg/L,悬浮物浓度11~25 mg/L,动植物油浓度0.15~0.23 mg/L,粪大肠菌群2.2×102~ 3.4×102 MPN/L。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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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压滤车间一酸雾废气处理设施 |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限值 | 对压滤车间一内造纸级浆料缓冲浆池和滤液水池产生的二氧化硫、硫酸雾无组织废气增设二级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处理设施共2套 | 压滤车间一酸雾洗涤吸收塔1#处理后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浓度0.9~1.2mg/m³,排放速率6.32×10-3~8.51×10-3 kg/h;硫酸雾排放浓度1.02~1.26 mg/m³,排放速率7.08×10-3~9.01×10-3 kg/h。 压滤车间一酸雾洗涤吸收塔2#处理后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浓度0.9~1.3mg/m³,排放速率5.46×10-3~ 8.47×10-3 kg/h;硫酸雾排放浓度1.02~1.29 mg/m³,排放速率6.65×10-3~ 8.11×10-3 kg/h。 | 达标 |
2 | 深加工厂干燥车间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排放限值、《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规定的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规定的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实际建成干燥车间设置2条生产线包含4台干燥塔,各配置1套“低氮燃烧、布袋除尘、水喷淋”废气处理设施,一号生产线1、2号干燥塔处理后废气合并经DA001号48.5m排气筒高空排放;二号生产线3、4号干燥塔处理后废气合并经DA002号48.5m排气筒高空排放,共设置2条排气筒 | 干燥车间一号生产线干燥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1.6~2.0 mg/m³,排放速率0.106~0.133kg/h;二氧化硫排放浓度0.9~1.4 mg/m³,折算浓度5.2~8.8mg/m³,排放速率5.90×10-2~9.34×10-2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16~21 mg/m³,折算浓度90~122 mg/m³,排放速率1.07~1.39 kg/h;林格曼黑度<1级。 干燥车间二号生产线干燥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1.5~1.8 mg/m³,排放速率9.56×10-2~0.116kg/h;二氧化硫排放浓度1.0~1.3 mg/m³,折算浓度按照为6.5~9.1~35mg/m³,排放速率5.98×10-2~8.20×10-2 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15~21 mg/m³,折算浓度97~141 mg/m³,排放速率0.897~1.38 kg/h;林格曼黑度<1级。 | 达标 |
3 | 深加工厂漂白车间废气处理设施 |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排放限值 | 硫酸雾废气经过集气罩+二级碱液吸收处理,通过DA005号17.5m高排气筒排放 | 漂白车间废气处理后,硫酸雾排放浓度0.99~1.22 mg/m³,排放速率7.10×10-3~8.43×10-3kg/h。硫酸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排放限值。 | 达标 |
4 | 深加工厂包装车间废气处理设施 |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排放限值 | 包装机生产线下方地面设多个吸尘口,通过除尘管道,单机滤筒脉冲式除尘器进行负压吸尘,2条生产线各1套处理设施,共2套。 | 包装车间一号生产线废气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2.2~2.6 mg/m³,排放速率6.60×10-3~7.92×10-3kg/h。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排放限值。 包装车间二号生产线废气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1.9~2.2 mg/m³,排放速率1.02×10-2~1.18×10-2kg/h。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排放限值。 | 达标 |
5 | 深加工厂食堂油烟废气处理设施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小型标准 | 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楼顶低矮排气筒排放,分离站取消食堂 | 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为1.4~1.7 mg/m³。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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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低噪声设施、减振垫片、软连接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GB12348-2008)2类标准 | 与环评一致 | 本项目分离站厂界噪声昼间为56.4~58.5dB(A),夜间为45.1~47.6dB(A);本项目深加工厂厂界噪声昼间为56.0~57.8dB(A),夜间为45.0~46.9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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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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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废机油、化学包装桶、分离站采选产生的沉淀物、筛分出的砂石、深加工厂的污泥及压滤沉淀物废渣。废机油(HW08类危险废物)、化学包装桶(HW49类危险废物)均属危险废物,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分离站沉淀物、筛分出的砂石暂存于尾砂堆棚,通过外售给建材公司处理;深加工厂污泥及压滤沉淀物废渣外售给砖厂作原料。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及一般固体废物的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以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要求。 | 深加工厂主要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场污泥以及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垃圾袋装收集后暂存于生活垃圾暂存间,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劳动定员270人产生的办公及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1.0kg计算,年工作300天产生量为81.0t/a;污水处理场污泥(主要含中和后的硫酸钙、高岭土)外售给建材企业作为原料。深加工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考虑到酸碱储库场地面积有限,以及保证危废的贮存效果,危险废物暂存间调整到厂区西南部,占地面积48m²,同时项目建成后采用浓硫酸罐车直接泵送至酸碱储库减少了环评中化学包装桶(HW49类)的产生。除暂存废矿物油(HW08类)外,新增暂存废弃包装袋(HW49类)、实验室废液(HW49类)、实验室危废空瓶(HW49类)、废包装桶(HW49类)以及含油、酒精废抹布(HW49类)等,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建设管理,危险废物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暂存场所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建设管理,危险废物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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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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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园区设有1500m3公共事故应急池,企业突发环境风险应急事故可进一步依托其设施处置。 | 深加工厂内共建成2个事故应急池:位于深加工厂南侧的2号事故应急池设计容积1500m³,位于深加工厂东南侧的3号事故应急池设计容积1800m³,总计有效容积3300m³。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