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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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10立方米 | 正常运行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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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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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减振、隔声、消声器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选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器等措施 | 正常运行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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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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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做好防渗防漏处置,废油漆桶、废油漆渣、喷漆房更换废水、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按要求办理相关转移和处置手续,同时加强危险废物运输管理并做好转移台帐记录,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废胶水桶由原厂家回收,边角料、木屑、除尘灰等生产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木边角料、布边角料、皮边角料、海绵、纤维边角料、木屑、废胶水桶、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油漆渣、喷漆房更换废水、除尘灰及生活垃圾等。本阶段项目固体废物木边角料、布边角料、皮边角料、海绵、纤维边角料、木屑及生活垃圾等,废胶水桶、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油漆渣、喷漆房更换废水、除尘灰本阶段不产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目前由环卫部门清运;木边角料、布边角料、皮边角料、海绵、纤维边角料、木屑外售处理,目前由个体户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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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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