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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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格栅+隔油+气浮+转鼓微滤+调节+气浮+水解酸化+A/O+二沉+絮凝沉淀+消毒”处理工艺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水田作物种类灌溉用水标准值(GB5084-2021);《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DB37/3416.2-2018)标准限值。 | 本项目废水包括屠宰废水(包括鸭筐清洗废水、集血槽清洗废水、鸭肠清洗废水、沥血后鸭体清洗废水、脱毛后鸭体清洗废水、鸭舌清洗废水、内脏清洗废水、胴体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喷淋废水及生活污水,全厂废水产生量为493.07m3/d、147921m3/a。 废水经厂区内管网排入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800m3/d,采用“格栅+隔油+气浮+转鼓微滤+调节+气浮+水解酸化+A/O+二沉+絮凝沉淀+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周围果园和树林灌溉。 本项目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暂存至储水池内,通过埋地管道对果园和树林进行灌溉,并在果园和树林灌溉区域内均匀的设置若干放水口(DN50),通过水泵对灌溉区域内果园和树林灌溉。 |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处理站排放口的废水两天内测得废水中CODcr、BOD5、悬浮物、粪大肠菌群的检测浓度最大值分别为23mg/L、7.3mg/L、14mg/L、3.5×103个/L,pH值范围在7.2-7.4之间,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水田作物种类灌溉用水标准值(GB5084-2021)(CODcr、BOD5、悬浮物、粪大肠菌群分别为150mg/L、60mg/L、80mg/L、4000个/L,pH值范围在5.5-8.5之间)。氨氮、总磷、总氮和动植物油的检测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568mg/L、0.56mg/L、14.6mg/L、0.56mg/L,均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DB37/3416.2-2018)标准限值(氨氮、总磷、总氮和动植物油的浓度分别为5mg/L、0.3mg/L、15mg/L、3mg/L)。 综上所述,该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均能达标再使用,不排放。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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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低氮燃烧器+15m高排气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 2 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 |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天然气锅护燃烧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DA001锅炉燃烧废气排放口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5mg/m3;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未检出;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36mg/m3,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 2 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的要求 | 达标 |
2 | 经生物除臭塔净化处理后经一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 挂鸭台、屠宰车间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塔净化处理后经一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 | 挂鸭台、屠宰车间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塔净化处理后经一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 达标 |
3 | 经“喷淋+UV 光解”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 污水处理站 恶臭气体经“喷淋+UV 光解”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DA003屠宰车间废气总排放口中氨的最大排放速率为6.03×10-3kg/h;硫化氢的最大排放速率为3.36×10-4kg/h;臭气浓度的最大排放值为634,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氨:4.9kg/h;硫化氢: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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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① 主要设备的防噪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噪声级较高的设备上加装消音、隔声装置;各种泵及风机均采用减振基底,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② 设备安装设计的防噪措施,在设备、管道安装设计中,应注意隔振、防振、防冲击,以减少气体动力噪声。③ 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需合理布局,尽量远离厂界和办公生活区布置。④ 加强场内绿化及墙体隔声,降低噪声对区域敏感目标的影响。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排放限值:昼间dB(A):60;夜间dB(A):50。 |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磨胗机、脱毛机、松毛机、制冷机组、泵类及污水处理站风机等配套辅助设备运行噪声等。 本项目采用噪声防治措施有:① 主要设备的防噪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噪声级较高的设备上加装消音、隔声装置;各种泵及风机均采用减振基底,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② 设备安装设计的防噪措施,在设备、管道安装设计中,应注意隔振、防振、防冲击,以减少气体动力噪声。③ 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需合理布局,尽量远离厂界和办公生活区布置。④ 加强场内绿化及墙体隔声,降低噪声对区域敏感目标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共布设4个噪声点位,12#~15#测点昼间噪声测值范围为52.4~55.5dB(A),夜间噪声测值范围为47.1~49.5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排放限值:昼间dB(A):60;夜间dB(A):50。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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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铺设厂区管道,对生活用水、雨水进行收集汇入到污水处理站处理,厂区污水处理池均为混凝土浇灌,管道均为地上钢管,均做防锈处理,无锈蚀渗水,达到防渗要求,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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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工作,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死鸭,屠宰废弃物日产日清,收集暂存于专用收集桶中,送交有资质单位处理;鸭粪、脱毛蜡,废包装材料等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废灯管、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冷冻机油、废机油桶等集中收集后,送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标准要求。 | 经过现场勘验,企业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工作,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企业按照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或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处理处置。 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标准要求。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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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据堆场区域的具体情况,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合理布局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选用当地适生的植物品种,防止该区域发生塌方、滑坡、水土流失等情况,拟对白泥堆场进行生态修复 | 对厂区裸露土地进行植被绿化,合理布局防治水土流失,对白泥堆场进行清理恢复,优化生产流程,对产生白泥进行实时清运,不堆放滞留,进行植被绿化修复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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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必须加强管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 环境风险防控。企业完善三级防控体系,并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建立与园区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企业建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沂源县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370323-2021-016-L)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