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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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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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本阶段喷塑室采用负压收集,收集后的含尘废气进入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颗粒物浓度≤18mg/m3,排放速率≤0.51kg/h) | 项目本阶段喷塑室采用负压收集,收集后的含尘废气进入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经检测,该项目有组织喷塑工序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3.1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0.032kg/h | 达标 |
2 | 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与预烘干、固化工序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一并经固化室顶部管道和两端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和表2中相应排放限值及《邯郸市永年区2020年工业企业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实施方案》(永气领办﹝2020﹞19 号)要求 | 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与预烘干、固化工序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一并经固化室顶部管道和两端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有组织废气固化工序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4.58mg/m3,去除效率为78.6%,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13.5mg/m3,二氧化硫最高排放浓度为20mg/m3,氮氧化物最高排放浓度为88mg/m3,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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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本阶段噪声主要来源于冲床、切割机、自动钻孔机等设备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区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限值(昼间≤60dB(A)) | 项目本阶段噪声主要来源于冲床、切割机、滚丝机、冲压机、自动钻孔机等设备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 经检测,该企业厂界西、北、东、南噪声昼间值为54.8~58.7dB(A),夜间不生产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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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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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本阶段除尘器回收的塑粉回用于生产;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尘灰、废焊材焊渣收集后统一外售;废催化剂由供应厂家回收;废液压油、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项目本阶段除尘器回收的塑粉回用于生产;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尘灰、废焊材焊渣收集后统一外售;废催化剂由供应厂家回收;废液压油、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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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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