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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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 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标准及新 沂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接管内控协议值 | 与环评一致 | 厂区总排口(接管口),连续2天 每天4次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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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NCR-SCR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器 |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8-2021)表1标准 | 与环评一致 | 处理设施出口,连续2天 每天3次 | 达标 |
2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与环评一致 | 处理设施出口,连续2天 每天3次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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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隔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东侧航道执行4类标准 | 与环评一致 | 厂区厂界四周布设4个噪声监测点。噪声监测项目为昼、夜等效(A)声级,监测2天,昼、夜各测1次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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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废污水收集处理池、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氨水储罐区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 已做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运行期间未发生泄漏事故 | |
2 |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需开展危险特性鉴别的废布袋、脱硫废水污泥取得鉴别结果前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危险废物须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 已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管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强化废物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做好固体废物在厂区内的收集和储存相关防护工作,收集后进行及时有效处置,防止二次污染。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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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需开展危险特性鉴别的废布袋、脱硫废水污泥取得鉴别结果前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危险废物须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 已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管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强化废物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做好固体废物在厂区内的收集和储存相关防护工作,收集后进行及时有效处置,防止二次污染。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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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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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强化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建设泄漏化学品、事故水收集、导流、拦截措施,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规范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排口闸控等应急防范设施,配备充足设备,原则上事故水自流进入应急池,确保不进入外环境。健全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应急管理制度并落实各项具体措施,确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内容、方式和频次、环境应急处置人员配备数量、环境应急装备物资的种类和数量,以及环境应急培训、演练的内容、频次和台账要求。在项目投入生产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 本项目已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