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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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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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组织废气 | 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标准》(DB 50/418-2016)其他区域标准 | 破碎和筛分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粉尘通过袋式除尘器除尘处理后,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 监测有组织废气排气口颗粒物浓度。 | 达标 |
2 | 无组织废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其他区域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开采区、汽车运输、道路、厂区内的无组织废气采用喷淋和洒水抑制扬尘措施。 | 监测厂界总悬浮颗粒物浓度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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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类标准。 | 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墙体、植被隔声、减振等措施,禁止夜间运输等措施。 | 监测厂界北侧和西南侧噪声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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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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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矿区西侧设置弃渣场和表土堆放场,堆放场先挡后填,修建截排水沟。表土和沉淀池泥沙临时堆放后用于生态修复用土。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剥离表土、废石、沉淀泥沙堆放在矿区西侧设置的弃渣场和表土堆放场,用于后期复垦生态恢复;生活垃圾送尖山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在工业场地西侧建设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巫溪县至宝实业有限公司。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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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恢复”绿色矿石要求,及时开展开采面生态修复。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开采结束后对占地范围内全部进行地表植被恢复;及时拆除工业场地建(构)筑物,并对迹地进行植被恢复。 | 在矿区西侧设置的弃渣场和表土堆放场,种植高大乔木,采用“边开采,边恢复”绿色矿石方针要求,及时开展开采面生态修复。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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