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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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洗砂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 | 不外排 | 洗砂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浓密机处理系统处理后后回用于洗砂或地面清洗,不外排;压滤废水送至污水池内重复处理;车轮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轮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道路洒水和绿化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 不外排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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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喂料机、破碎机、筛分机、皮带、堆场等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项目生产线粉尘通过采取生产线、设备、输送皮带廊道全封闭,废气颗粒物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喂料机卸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及喷淋装置;制砂筛分机带水作业;采取封闭式仓库;运输车辆粉尘通过在厂区进出口设置2台全自动洗轮机,清洗过往车辆轮胎,并配套设置20m3洗车废水循环沉淀池2座;堆棚、车间设置喷淋装置并配备雾炮车处理;厂区设置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处理 | 代表性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及厂界无组织颗粒物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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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破碎机、筛分机、洗砂机、水泵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采用低噪声设备,车间设备合理布置,采取减振、降噪、隔声、消音等措施 | 监测厂界四周Leq,厂界昼间最大噪声监测值为56dB(A)、夜间最大噪声监测值为47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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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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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措施。除尘器收集粉尘作副产品外售;洗砂污泥暂存于污泥存放库内,定期作副产品外售;生活垃圾、废滤袋和废包装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安全有关规范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废机油、废润滑油及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 | 除尘器收集粉尘作副产品外售;洗砂污泥暂存于污泥存放库内,定期作副产品外售;生活垃圾、废滤袋和废包装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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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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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建立定期检修和巡检制度,加强危险废物暂存、运输、安全事故防范及应急管理,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组织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管理部门备案,并实现与相关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 制定有检修巡检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环保管理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