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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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处理系统 |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企业污水排放管理规定(2020年版)》(宁新区新科办发〔2020〕73号) | 新增1套1t/d乙腈废水预处理设施,新增1套150t/d高浓度废水(工艺废水、水洗塔废水)预处理设施。乙腈废水经碱解反应器预处理,汇同高浓度废水经微电解+芬顿+絮凝沉淀处理;新增一套200t/d的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调节中和+二级A/O+沉淀系统;技术中心、公用工程房依托原有两处3.06m3化粪池 | 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0日对江宇环保西厂区污水处理站微电解+芬顿工艺进口(W1)、絮凝沉淀出口(W2)、污水站调节池(W3)、污水总排口(W4)进行采样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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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气处理系统 | 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二氯甲烷、甲醛、氟化物、三氯乙烯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限值;乙腈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的限值;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中限值。 | ①生产装置废气:1套NMP吸收塔+2级水洗吸收塔(塔内两级)+1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蒸汽脱附再生;②仓库(甲、乙类仓库)废气:水洗吸收塔+1级活性炭吸附装置;③灌装车间废气: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④环保单元(污泥间+污水处理站)废气:水洗吸收塔+1级活性炭吸附装置;⑤实验室废气:1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电化学原位再生。以上废气经各自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合并至废气总管道,再经1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备1用)处理后通过1根26m高排气筒排放。 | 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2日,江苏国恒对本项目废气治理设施进出口(G2~G11)和废气总排口(G12)进行采样监测;2024年1月14日~2024年1月15日,江宇环保委托江苏微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废气总排口中氟化物进行监测;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4日,江苏国恒对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和厂区内无组织废气进行采样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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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隔声、减振、低噪音设备。 | 2023年12月23日~2023年12月24日,江苏国恒对江宇环保西厂区厂界噪声进行监测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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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做好场地防渗防漏措施,防止地下水及土壤污染。按照污染防治分区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相应等级的防渗措施,重点做好生产车间、罐区、污水处理站、危废库、泵区、甲乙类仓库、灌装车间及其他涉及污染或腐蚀介质区域的防腐防渗处理。落实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过程的“跑、冒、滴、漏”防范措施。 | 已做好场地防渗防漏措施,防止地下水及土壤污染。按照污染防治分区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相应等级的防渗措施,重点做好生产车间、罐区、污水处理站、危废库、泵区、甲乙类仓库、灌装车间及其他涉及污染或腐蚀介质区域的防腐防渗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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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冷凝废液、精(蒸)馏残液(渣)、蒸发残液(渣)、废催化剂、废气处理系统废液、废活性炭、废机油、化验废液、废油及污泥、废试剂瓶及包装桶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纯水制备机组废弃物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要求。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 已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纯水制备机组废弃物由厂家回收,产生即处置,不暂存;次生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危废贮存库密闭设置,具备防风、防晒、防雨功能,已配备通讯、照明、消防和监控设施,已设置导流槽、收集池等防泄漏设施,库内全部地面、裙角、废液截留收集地沟均进行防腐防渗处理,贮存库内设置不同的贮存分区,采用隔墙或划线隔离,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分类贮存。危废贮存储罐位于罐区内,罐区设置围堰,围堰内地面使用抗渗混凝土铺设,表面已进行了防渗、防腐处理,围堰容积满足最大贮存罐发生意外泄漏时所需要的危险废物收集容积要求。本项目危废贮存设施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厂区门口已设置危废信息公开栏、贮存库门口及内部区域已设置警示标志牌、贮存容器上均设置包装标签,符合《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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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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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落实《报告书》所述的各项突发环境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健全公司污染事故防控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南京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江北新区分局)备案,定期进行演练。按规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并及时报应急管理部门。 | 本项目已落实《报告书》所述的各项突发环境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了西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号:320117-2023-052-H。 已开展安全三同时,由江苏中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安全评价报告,2022年9月16日获得宁新区管应急危化建审(I)字〔2022〕28号批复;由南京金凌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安全设施设计专篇,2022年11月7日获得宁新区管应急危化建审(II)字〔2020〕23号批复;由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完成安全验收工作。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