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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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集水池+pH调节+中转罐+结晶母液配制槽+冷水结晶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厂区实行了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强化了节水措施,设置了一个排污口;厂区生产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一同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相关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安徽博资清洁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中pH范围在7.1-7.3,SS、COD、BOD5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56mg/L、32mg/L、14.1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NH3-N最大日均浓度为:0.647mg/L,符合《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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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级水喷淋+二级碱喷淋;1根24m高排气筒;三级碱喷淋处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废气处理设施建设了2套;其中生产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60000m3/h,处理工艺为“一级水喷淋+二级碱喷淋”后通过一根24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25000m3/h,处理工艺为“三级碱喷淋”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黄化釜安装了三级冷凝装置,CS2冷凝后回用于黄化反应,不外排;黄化工序、成化工序、pH调节酸雾废气密闭收集后经1套“一级水喷淋+二级碱喷淋”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24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前段废气密闭收集后经1套“三级碱喷淋”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其中接触氧化池经一道碱喷淋预处理后再经过“三级碱喷淋”处理设施;一期工程(含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加强了原料物料贮运、生产过程的日常管理及车间通排风;经检测硫酸雾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二硫化碳、硫化氢等废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 | (1)有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安徽博资清洁科技有限公司黄化、成化、成孔、结晶工序废气处理设施中CS2、H2S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3.35×10-1kg/h、3.06×10-2kg/h,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限值要求;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及速率分别为0.23mg/m3、1.04×10-2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限值要求。(2)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安徽博资清洁科技有限公司厂界CS2、H2S最大监控浓度分别为:1.04mg/m3、0.018mg/m3,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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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减震、消音、隔音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一期工程(含第一阶段、第二阶段)使用了低噪声设备,采取了隔声、消声、减振、基础固定厂房封闭等措施进行降噪,经检测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验收监测期间,安徽博资清洁科技有限公司昼间厂界环境噪声范围在58~63dB(A),夜间厂界环境噪声范围在51~54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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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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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固体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2348-2001)。废包装物、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过滤废渣、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厂内在污水站北侧按规范要求建设了10m2的危废暂存间;纯水制备采用了RO膜法替代离子交换法,故没有废离子交换树脂产生,但长远来看会有RO废膜产生;一期工程(含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废包装物、RO废膜(暂未产生)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交滁州翔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污水处理站污泥(暂未产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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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报告书》要求,本项目应设置300米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在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项目设置了3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经现场勘察,防护距离内没有敏感建筑;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建立了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将相关环境信息进行了公开,满足了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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