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进溧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 污水接管口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噪声治理措施 | 东、南、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厂区西厂界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类标准 | 东、南、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厂区西厂界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类标准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东、南、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厂区西厂界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类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分类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须按《报告表》及相关文件要求全部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苏环办[2019]327号)的要求设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废机油(HW08)、废铁质油桶(HW08)交由江苏利之生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理处置;废滤芯、滤网、废分子筛分类收集的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故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能无害化处理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质量无影响。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堆场(15m2),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堆场(20m2)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