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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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依托所租赁厂房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从严)要求 | 依托所租赁厂房化粪池 | 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处理,未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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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车间密闭+集气系统+活性炭+2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标准 | 车间密闭+集气系统+活性炭+2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委托有资质监测公司监测排气筒进口、出口;厂界及印刷车间外废气浓度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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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综合防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综合防噪措施 | 委托有资质监测公司监测厂界噪声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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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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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关于固体废物处理的有关要求,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和处置,不得随意排放。工业固废应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规范固体废物分类暂存设施和场所,落实防渗、防淋措施,并按要求设置标签和说明标志。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的规范管理和无害化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的转移处理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接,并严格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和申报登记制度。一般固废应规范收集妥善处置。 | 固体废物分类暂存设施和场所,按照国家要求,做好废物的分类和处理。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的规范管理和无害化处理措施。按规范设置独立危废贮存间,危险废物委托福建储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承接。严格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和申报登记制度。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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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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