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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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污染治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 项目新增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锅炉排污水及纯水制备浓水。生产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锅炉排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安丘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汶河;纯水制备浓水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不外排。 | 项目污水排放口中pH值为7.2~7.5(无量纲),其余因子日均最大值分别为CODcr:98mg/L、BOD5:30.3mg/L、悬浮物:51mg/L,氨氮、总氮、总磷、溶解性总固体日均最大值分别为3.25mg/L、13.5mg/L、0.76mg/L、732mg/L,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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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项目废气主要为配料粉尘、种子培养废气、发酵废气、调料废气、蒸馏废气、干燥冷凝废气、粉碎粉尘、投料粉尘、包装粉尘、罐区废气和污水站恶臭废气。种子培养废气、发酵废气经发酵车间水喷淋塔吸收后去15mDA001排气筒排放;粉碎粉尘、包装粉尘、投料粉尘经提取车间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去20mDA002排气筒排放;污水站废气经污水站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去17mDA003排气筒排放;蒸馏废气、乙醇储罐废气经蒸馏装置区水喷淋塔吸收后去15mDA006排气筒排放;干燥冷凝废气经水喷淋塔吸收后去20mDA007排气筒排放;配料粉尘、调料废气无组织排放。 | (1)排气筒DA001出口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6.45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724(无量纲),排气筒DA002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8mg/m3,排气筒DA003出口臭气浓度最大值为630(无量纲),排气筒DA006出口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5.34mg/m3,排气筒DA007出口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6.34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7mg/m3,(2)厂界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1.49mg/m3,厂界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5(无量纲),厂界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470mg/m3,厂界氨、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0.24mg/m3、0.022mg/m3,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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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设备采取消音、减振、隔声等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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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车间地面、废水收集管道、厂区路面、雨水收集管道等有可能引起废水下渗的环节进行防渗处理,不得对地下水水质造成污染。 | 已对车间地面、废水收集管道、厂区路面、雨水收集管道等有可能引起废水下渗的环节进行防渗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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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落实施工期间产生固废的各项处置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铁杂质、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污泥、废布袋、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铁杂质、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袋、废布袋收集后外售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带走;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产生固废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项目须严格执行危废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加强对各类危险废物的暂存、运输及处置环节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建立台账明细记录,统计其产量、去向,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铁杂质、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污泥、废布袋、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铁杂质、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袋、废布袋收集后外售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带走;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产生固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项目严格执行危废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加强对各类危险废物的暂存、运输及处置环节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已建立台账明细记录。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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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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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尽可行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预防事故发生和污染危害。设置相应规模的应急事故池,在雨水排放口与外部水体之间应安装切断设施。建设单位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 | 项目已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在环保部门备案。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