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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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园区污水处理站 |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与实验废水一起进入园区污水处 理站处理,出水进入豹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长江(武汉段)。项目废水经处 理后应达到豹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 表 4 三级标准要求,其它因子参照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4-2008)表 2 标准要求 | 园区污水处理站 | 监测点位:园区污水处理站总排口1#,监测项目:pH、COD、氨氮、BOD5、SS、LAS、总氮、总磷、二氯甲烷,监测频次:监测2天,4次/天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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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实验室通风橱、危废间负压抽风系统、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有组织废气污染物中的 TVOC 、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甲醛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 2 中医药 中间体生产和药物研发机构工艺废气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其它污染物(甲醇)执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 2 二级标准,排气筒高度为 30m; 恶臭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标准。氯化氢 、 甲醛等污染物厂界浓度执行《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7823-2019 )表 4 标准 ,其它污染物执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 1996)表 2 标准;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 1 新建项目二级标准;厂区内(厂房门窗或通风口处)非甲烷总烃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附录 C 标准。项目有组织废气执行标准 | 实验室通风橱、危废间负压抽风系统、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有组织废气:氯化氢、甲醇、甲醛、NMHC、臭气浓度、TVOC,监测2天,3次/天;无组织厂界:氯化氢、甲醇、甲醛、NMHC、臭气浓度,监测2天,3次/天,实验室门窗处浓度:非甲烷总烃,监测2天,3次/天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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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消声、隔声、减震装置,定期保养维护,加强管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 类标准(昼间 65(A))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消声、隔声、减震装置,定期保养维护,加强管理 | 项目厂界,监测2天,昼、夜间各1次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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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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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建5m2一般固废暂存间和20m2 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试剂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编织袋、纸盒。废包装材料暂存于固定收集设施后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新建2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试剂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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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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