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沉淀池 | / | 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降尘 | / | 达标 |
2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 | 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 /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布袋除尘器+喷淋设施 |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 | 破碎工序:7条皮带运输机上均设置了全封闭式防尘罩,其中3条增加了喷淋装置,破碎、筛分工序置于全封闭式结构内,二破圆锥机设置了捕尘设备,生产线设置3台雾炮机,喂料口及一破颚式破碎机设置了喷淋装置。在颚式破碎机上方安装集气罩,通过风机将粉尘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外排。 | 2024年03月20日-2024年03月21日委托甘肃旭明行建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对项目有组织废气进行监测 | 达标 |
2 | 洒水抑尘 |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 配备洒水车,进行洒水抑尘 | 2024年3月20日~3月21日委托甘肃旭明行建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对项目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生产设备置于封闭厂房内进行隔声、基础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生产设备均置于封闭厂房内,并进行隔声、基础减震 | 2024年3月20日~3月21日委托甘肃旭明行建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对项目噪声进行检测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剥离废土石及破碎中产生的废石料均合理利用于铁路矿山铁路建筑中路肩材料;本项目布袋除尘器收尘灰用于道路的维修及场地平整;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往格尔木市垃圾填埋场处置;项目运营期机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修建的危废暂存间内,危废暂存间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危废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经调查核实,项目未建设排土场,产生的废弃土石方直接拉运至老采坑区用于生态恢复。运营期产生的剥离废土石及破碎中产生的废石料均合理利用于铁路矿山铁路建筑中路肩材料;本项目布袋除尘器收尘灰用于道路的维修及场地平整;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往格尔木市垃圾填埋场处置;项目运营期机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修建的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格尔木宏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划定的区域采矿,不得随意扩大开采面积,合理规划矿区永久占地,严格控制占地面积,保持区域内生态系统完整性。加强营运期管理,保证各项工程设施完好和确保安全生产是生态保护最基本的措施。运营期做好“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生态保护措施,在开采后期及矿山服务期满后,建设单位须认真落实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对堆场、工业场地等因矿山开采活动造成的裸露地面,积极采取工程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方法予以恢复重建,根据区域生态环境特点,主要以自然恢复为主,要与周围景观基本相协调,与原生地形、地貌基本一致;并且做好“以新带老”措施。 | 项目运营期采用“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在开采后期及矿山服务期满后,建设单位已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批复要求进行落实了生态措施,项目对堆场、工业场地等因矿山开采活动造成的裸露地面,采取工程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方法予以恢复重建,根据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及现场调查,本项目生态恢复主要以自然恢复为主。根据现场调查核实,项目已完成“以新带老”措施,详见文本内容。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1 | 危废暂存间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危废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项目修建了一间20m2的危废暂存间,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危废暂存间采取的防渗措施主要为:①基础防渗铺设5cm砂土;②再铺设2mm厚HDPE防渗膜;③铺设环氧树脂防腐层;④进行混凝土硬化(厚度300mm,抗渗等级为P8)。经以上防渗措施后,危废暂存间防渗渗透系数K≤1×10-7cm/s,满足防渗要求。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内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格尔木宏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