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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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处理站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环十五转作业废水处理站废水接收标准 | 污水处理站 | 2023.07.11~12日监测期间的废水出口中,粘度、pH、石油类、悬浮物、硫化物以及水温均满足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环十五转作业废水处理站废水接收标准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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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膜除尘塔+双碱法脱硫+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50m排气筒排放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表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 | 本项目热解炉放空废气经收集后,送入燃烧室和二燃室燃烧处理,不完全燃烧的非甲烷总烃通过水膜除尘塔+双碱法脱硫+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50m排气筒排放。 | 热解车间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二噁英均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表3中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 | 达标 |
2 | 1座φ3000mm×7500mm的生物除臭塔+15m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 | 本项目三相分离车间废气处理设施依托原有1座φ3000mm×7500mm的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 三相分离车间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值。 | 达标 |
3 | UV光氧催化+活性炭装置+15m高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表2 | 本项目油泥暂存车间废气通过采取“UV光氧催化+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油泥暂存车间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值。 | 达标 |
4 | 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 | 本项目编织袋储存库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编织袋储存车间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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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筑隔声、厂区绿化、合理布局、减震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 本项目采取建筑隔声、厂区绿化、合理布局、设备减震等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厂界噪声在51.4~53.9dB(A)之间,夜间厂界噪声在40.4~42.4dB(A)之间,厂界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和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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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的罐区、生产车间(生产主体装置区)、污水处理设施所在区域、原料暂存库等均属重点防渗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防渗技术要求,重点防渗区的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 本项目将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循环水池等区域划分为一般污染防治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防渗技术要求,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要求为Mb≥1.5m,K≤1×10-7cm/s;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的硬化处理。 | 本项目的罐区、生产车间(生产主体装置区)、污水处理设施所在区域、原料暂存库等均属重点防渗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防渗技术要求,重点防渗区的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 本项目将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循环水池等区域划分为一般污染防治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防渗技术要求,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要求为Mb≥1.5m,K≤1×10-7cm/s;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的硬化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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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油泥处理后的压滤泥饼、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叠螺机污泥、絮凝沉淀池污泥、气浮净水器浮渣、水膜除尘产生的沉渣、双碱法脱硫产生的脱硫石膏、废活性炭、储油罐每3年定期清罐产生的清罐废物、废机油、含油废手套及废抹布及热解炉尾渣。 其中,叠螺机污泥、、气浮净水器浮渣、废活性炭、清罐废物、废机油及含油废手套和废抹布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叠螺机污泥返回三相分离系统处置利用,絮凝沉淀池污泥和气浮净水器浮渣返回调节池重复处理。沉渣、脱硫石膏收集后外售。环评要求应对每批次产生的热解炉尾渣及三相分离系统产生的压滤泥饼进行监测,属一般工业固废时由庆阳丰泰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制砖材料综合利用,属危险固废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油泥处理后的压滤泥饼、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叠螺机污泥、絮凝沉淀池污泥、气浮净水器浮渣、水膜除尘产生的沉渣、双碱法脱硫产生的脱硫石膏、废活性炭、储油罐每3年定期清罐产生的清罐废物、废机油、含油废手套及废抹布及热解炉尾渣。 压滤泥饼:本项目三相分离工序产生的压滤泥饼交由年综合利用45万吨钻井泥浆、岩屑等大宗固体废物生产新型环保砖项目处理。 叠螺机污泥:叠螺机产生的污泥返回三相分离系统处置利用。 絮凝沉淀池污泥:絮凝沉淀池污泥返回调节池重复处理。 气浮净水器浮渣:根气浮净水器浮渣返回调节池重复处理。 水膜除尘产生的沉渣:沉渣经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单位回收综合利用。 双碱法脱硫产生的脱硫石膏:脱硫石膏经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单位回收综合利用。 废活性炭: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储油罐每3年定期清罐产生的清罐废物:储油罐约每3年需进行一次油罐清洗作业,清罐时将产生清罐废物,主要由清罐油渣和清罐废水构成(统称为清罐废物)。每次清罐废物清理后由厂区三相分离生产线进行资源化利用。 废机油:废机油(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含油废手套及废抹布:项目设备检修过程会产生含油废手套及废抹布,含油废手套及废抹布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资质单位处理。热解尾渣经鉴定后不属于危险废物,故暂存于尾渣暂存库,定期交由庆阳丰泰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制砖材料综合利用。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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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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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有效容积为200m3的事故水池和12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各一座,制定对应的环境应急预案 | 本项目建设有效容积为200m3的事故水池和12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各一座,可兼顾事故状态下消防废水的收集功能。项目制定了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向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进行了备案(见附件),备案编号:621022202117-I,预案中明确了区域应急联动方案。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