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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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①洗选工段生产废水:循环沉淀池;②洗砂废水:沉淀池;③地面冲洗水:煤泥水处理系统;④洗车废水:沉淀池;⑤生活污水:防渗旱厕;;⑥初期雨水:雨水收集池。 | 不外排 | ①洗选工段生产废水:厂区全部硬化,生产废水收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②洗砂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③地面冲洗水:经煤泥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④洗车废水: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车;⑤生活污水:厂内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生活污水经沉淀收集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⑥初期雨水:雨水经厂区导流沟汇入雨水收集池,经自然沉淀后综合回用,不外排。 | 无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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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①洗选工段破碎筛分粉尘: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喷雾洒水+15m高排气筒;②洗选工段转载、转运处:密闭输送廊道+转载处喷雾洒水抑尘设施;③制砂工段破碎筛分粉尘:制砂工段位于封闭车间内,破碎工序设雾炮机喷雾洒水装置可实现降尘;④制砂工段转载、转运处:输送皮带位于密闭储棚内,设雾炮洒水装置;⑤原煤棚:封闭式储存棚+喷雾洒水抑尘装置;⑥矸石棚:封闭式储存棚+喷雾洒水抑尘装置(雾炮机);⑦成品库:封闭式产品库+喷雾洒水抑尘装置(雾炮机);⑧道路扬尘:道路硬化+减速带+洒水车一台。 |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4、5的要求 | ①洗选工段破碎筛分粉尘: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喷雾洒水+15m高排气筒;②洗选工段转载、转运处:依托原有:密闭输送廊道+转载处喷雾洒水抑尘设施;③制砂工段破碎筛分粉尘:制砂工段位于封闭车间内,破碎工序设雾炮机喷雾洒水装置可实现降尘;④制砂工段转载、转运处:输送皮带位于密闭储棚内,设雾炮洒水装置;⑤原煤棚:封闭式储存棚+喷雾洒水抑尘装置;⑥矸石棚:封闭式储存棚+喷雾洒水抑尘装置(雾炮机);⑦成品库:封闭式产品库+喷雾洒水抑尘装置(雾炮机);⑧道路扬尘:道路硬化+减速带+洒水车一台。 | (1)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 ①监测点位:本次监测共设4个监测点位,在厂区上风向设置1个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下风向设置3个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 ②监测项目:颗粒物 ③监测频次:连续2天,3次/天。 ④监测结果:由监测结果可知,在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厂界最高浓度值为0.396 mg/m3,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2)有组织废气 ①监测点位:本次监测共设2个监测点位,在备料工序布袋除尘器进口、出口设2个监测点位。 ②监测项目:SO2 、NOX 、颗粒物 ③监测频次:连续2天,3次/天。 ④监测结果:在验收监测期间,除尘器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8mg/m3排放浓度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中的要求限值,除尘效率达到82.54%以上。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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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优选设备,基础减振,设备均在车间内布置,采用隔声门窗等,加强管理、限制车速、禁止鸣笛。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优选设备,基础减振,设备均在车间内布置,采用隔声门窗等,加强管理、限制车速、禁止鸣笛。 | ①监测点位:本次监测共设4个监测点位,在厂区东、西、南、北4个厂界外各设置1个噪声监测点位。 ②监测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 ③监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昼、夜各监测一次。 ④监测结果:本项目北、南、西、东厂界噪声昼间等效声级为52dB(A)~57 dB(A),夜间等效声级为43dB(A)~47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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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批复要求:按要求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并采取监控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置。环评要求:生产厂房、浓缩池、循环水池等地面作分区防渗处理 项目设地下水跟踪监控井1 口。 | 一般防渗区:初期雨水池、循环水池、生产车间、原料棚及精煤棚等,地面采用混凝土防渗垫层;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地面采用20cm混凝土防渗垫层并涂刷防渗漆,项目利用下游曲家梁村地下水井作为监控井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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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批复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管理和处置危险废物及其它固体废,项目产生的煤矸石、煤泥利用不畅时,应停止生产。环评要求:①尾泥:暂存于固废棚,收集后外售至神木市高鹏博建材有限公司和神木市利农空心砖厂综合利用;②除尘灰:除尘灰作原料回用于生产;③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神木市兰炭产业特色园区管理委员会市政环卫所处;④危废: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37.5m3(5m×宽3m×高2.5m),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固废: ①尾泥:暂存于固废棚,收集后外售至神木市高鹏博建材有限公司和神木市利农空心砖厂综合利用;②除尘灰:除尘灰作原料回用于生产;③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神木市兰炭产业特色园区管理委员会市政环卫所处;④危废: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37.5m3(5m×宽3m×高2.5m),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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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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