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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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与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 | 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道汇入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排放口W1的监测结果表明pH、BOD5、CODcr、SS、氨氮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与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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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焊接烟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焊接烟尘由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厂界无组织废气3个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排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达标 |
2 | 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 | 木质模具机加、打磨工序产生的木屑粉尘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进行收集处理后并入油漆房废气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 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废气总排口中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 | 达标 |
3 |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标准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标准限值 | 刷漆有机废气通过负压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6.5m排气筒(DA001)外排 | 有组织废气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标准限值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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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 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震、厂房及建筑材料隔声等降噪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南、西、北面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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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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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帐。本项目产生的废塑料薄膜、废切削液、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原料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塑料薄膜、废切削液、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活性炭、废原料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暂存危险废物,及时交湖南湘瓯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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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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