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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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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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印刷、复合废气处理系统 |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 | 集气系统+“等离子光氧一体机+活性炭箱”+1根25m高排气筒 | 根据2023年10月19日和2023年10月20日验收监测结果分析,项目生产厂房1F印刷、复合车间的印刷、复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收集后,通过屋顶“等离子光氧一体机+活性炭箱”净化处理后,于1根2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有组织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分别为39.3mg/m3和33.5mg/m3<50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0.21kg/h和0.18kg/h<1.5kg/h;有组织废气污染物“苯”的排放浓度分别为0.620mg/m3和0.514mg/m3<50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0.0032kg/h和0.0028kg/h<1.5kg/h;有组织废气污染物“甲苯”和“二甲苯”,监测的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检出限为0.01mg/m3),取检出限1/2计算,有组织废气污染物“甲苯”排放速率分别为0.000026065kg/h和0.00002665kg/h<0.3kg/h;有组织废气污染物“二甲苯”排放速率分别为0.000026065kg/h和0.00002665kg/h<0.5kg/h。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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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噪声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和减振,合理安排厂区布局,定期检查、维修 | 根据2023年10月19日和2023年10月20日验收监测结果分析,项目昼间厂界环境噪声(Leq)监测的最大值为60.3dB(A)<65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排放标准,能够达标排放。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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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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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充分综合利用,及时妥善处置,不得任意排放。含油墨溶剂的废抹布、废原料空桶的贮存等环节应执行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并依法按相关要求处置。一般固废贮存应执行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 根据HJ2025-2012、、GB18597-2023和GB18599-2020规范要求,项目于厂区综合楼北侧设置有15m2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包装废弃物、边角废料等分类收集贮存后出售回收商回收利用;项目于厂区西南角设置有3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活性炭、废UV灯管和含油墨、溶剂的废布,按危废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凹印油墨、稀释剂空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厂区内已设置生活垃圾筒,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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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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