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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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调节池+A/O+过滤沉淀+消毒 | 《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预处理标准以及景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扩建项目所产废水主要为医疗区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处理后的医疗区废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景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进一步处理。医疗废水经扩建后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调节池+A/O+过滤沉淀+消毒”的处理工艺)与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景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进一步处理 | 根据《景州德济医院改造升级建设项目检测报告》(F0824001501Z)可知:扩建项目污水总排口pH范围值为:7.3~7.5(无量纲),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日均值为11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日均值为43.6mg/L,悬浮物排放浓度日均值为28mg/L,氨氮排放浓度日均值为2.37mg/L,粪大肠菌群排放浓度未检出,动植物油排放浓度日均值为0.48mg/L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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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处理设施废气设施密闭并定期投加除臭剂,食堂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 | ①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中的标准值;②油烟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表1 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限值--小型。 | 污水处理设施废气设施密闭并定期投加除臭剂,食堂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食堂专用烟道引至食堂楼顶排放。 | 根据《景州德济医院改造升级建设项目检测报告》(F0824001501Z)可知:食堂油烟排气筒折算浓度最大值为0.5mg/m3,污水处理设施氨浓度最大值为0.12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0(无量纲),硫化氢浓度最大值为0.006mg/m3,甲烷浓度最大值为2.33×10-4%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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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墙体隔声、基础减振 | 西、北、东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 产噪设备为水泵机组、32排螺旋CT、排风扇和风机等,采取墙体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 根据《景州德济医院改造升级建设项目检测报告》(F0824001501Z)可知:南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2.1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6dB(A),北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5.9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5.6dB(A)。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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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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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医疗废物通过设置专用的医疗废物垃圾箱,指派专人收集分类后送至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掏、转运、处置。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分类收集送至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医疗废物通过设置专用的医疗废物垃圾箱,指派专人收集分类后送至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掏、转运、处置。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分类收集送至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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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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