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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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 |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的较严值 | 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的较严值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经市政管网引入东莞市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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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 | 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组织排放的 VOCs 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 VOCs 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 VOCs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同时,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 焊锡工序经 1 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组织排放的 VOCs 达到广东省《家具 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 VOCs 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 VOCs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同时,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由15 米高 G1 排气筒排放。 | 已监测 | 达标 |
2 | 1 套“活性炭吸附装置” | 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 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 别排放限值、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的较严值;未收集到的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的较严值;排放的 VOCs 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排 放限值及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4-2010)第Ⅱ时段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较严值,同时,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 挤出/押出、注塑和注胶及喷码、喷印废气经收集后引至1 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的较严值;未收集到的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的较严值;排放的 VOCs 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排 放限值及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4-2010)第Ⅱ时段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较严值,同时,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由 15米高 G2 排气筒排放。 | 已监测 | 达标 |
3 | 1 套“活性炭吸附装置” | 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臭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二级标准值的要求。 | 恶臭经收集后引至1 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臭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二级标准值的要求。由 15米高 G2 排气筒排放。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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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消声、减振、车间隔声等措施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 已监测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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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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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 已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了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三次扩建项目第一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已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已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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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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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合理厂区内的生产布局,防治内环境的污染。 2、按上述措施对各种污染物进行有效的治理,可降低其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并搞好周围的绿化、美化,以减少对附近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3、实施清洁生产,从源头到污染物的排放全过程控制,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 4、加强生态建设,实行综合利用和资源化再生产。 | 1、已合理厂区内的生产布局,防治内环境的污染。 2、已按上述措施对各种污染物进行有效的治理,降低了其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并搞好周围的绿化、美化,以减少对附近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3、实施清洁生产,从源头到污染物的排放全过程控制,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 4、已加强生态建设,实行综合利用和资源化再生产。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