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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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水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 |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注塑冷却水、振机滚筒研磨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及生活污水等。项目塑料眼镜振机、滚筒研磨废水经企业压滤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站纳管排放;塑料眼镜超声波清洗废水、冲洗废水、水帘除漆雾废水、水喷淋废水收集后纳入园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 生活污水出口化学需氧量、BOD5、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浓度及pH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总磷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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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集气罩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 临海市浙盛眼镜有限公司在监测日工况下,注塑废气出口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达标 |
2 | 自带除尘、布袋除尘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磨水口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与拉砂废气一同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割片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接入粉尘废气排气筒一同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 粉尘废气出口中颗粒物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粉尘废气出口中颗粒物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1中限值要求。 | 达标 |
3 | 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 | 涂装废气经水帘(除漆雾)+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 | 油漆废气出口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乙酸酯类排放浓度及臭气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1中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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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隔声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对噪声源强较大车间的墙体、门、窗进行隔音改造。 | 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3类区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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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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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规范堆放。各类固废应尽可能综合利用,对无法利用的应妥善处置。危险固废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废台账,生活垃圾应日产日清,并经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将危险固废堆积场和一般固废分区。危险废物需按规范要求落实,危废暂存间位于车间5F一间,面积约为15m2,危废贮存间做到防雨防渗漏,并规范标识。企业已与临海市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企业产生的危险固废(包括油性漆漆渣、水性漆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包装桶、废水性漆包装桶、废抹布及废手套、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委托临海市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磨水口废料、废研磨石、塑料边角料、割片废料、集尘灰、污泥统一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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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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