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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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含氮废水处理装置 | 甲苯执行《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20)表4中的排放限值,其余污染物指标执行张家港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 | UASB+立式氧化+水解+接触氧化+MBR生化 | 废水总排口pH范围为7.7~7.9,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总氮最大日均浓度值分别为187mg/L、0.616mg/L、1.38mg/L、11mg/L、37.3mg/L,甲苯未检出,均符合张家港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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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预处理+RTO组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要求,《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要求,《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表1标准 | 建设了前端预处理+3套RTO组 | RTO尾气排气筒出口(DA001排气筒)氯化氢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江苏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甲醇、甲苯、DMF、环己烷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以及臭气浓度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限值要求;硫化氢、甲硫醚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环评提出的《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表1标准 | 达标 |
2 | 转轮浓缩装置 |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 | 建设了3套转轮浓缩装置 | 转轮浓缩装置吸附后尾气排口的非甲烷总烃、甲苯、甲醇、DMF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限值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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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减振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按照减振垫隔声罩 | 2022年4月7~8日,验收监测期间昼、夜间边界噪声监测值范围分别为56.2~51.2dB(A)、49.4~43.8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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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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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处置。生活垃圾必须送当地政府规定的地点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危险废物须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贮存、转移、运输及处置。 | 建有245平方米的危废仓库,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处置。 项目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签订了处置协议。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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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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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生产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在该项目实际排放污染物前,按《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B32/T 3795-2020)完成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编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与园区应急预案建立联动机制。本项目依托现有1座2304立方米的应急事故池,并进一步完善消防水收集系统。污水排放口和雨水口外部水体间应安装切断装置,杜绝事故性废水直接排入附近水体。该项目化学品使用区应设置围堰或地沟,并对原辅料仓库、生产车间、罐区、废水处理设施、固废堆场等采取防渗、防漏措施,并加强各物料管线的维护及检修以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 | 项目设有事故应急池2304m2,雨水、废水排口设置联锁自.动的与外界隔断装置。应急预案取得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号:320582-2022-004-H)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