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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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2 预处理标准 | 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A 级生化池→A 级生化池→O 级生化池→二沉池→消毒池” | 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为10.5-13.1mg/L,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为31-38mg/L,pH值为7.1-7.2,氨氮排放浓度为4.45-4.87mg/L,总余氯排放浓度为2.21-2.99mg/L,粪大肠菌群排放浓度为260-270MPN/L,悬浮物排放浓度为21-33mg/L,动植物油排放浓度为1.15-1.28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浓度为0.102-0.133mg/L,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 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预处理标准。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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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有组织氨排放速率为0.62×10-3-0.74×10-3kg/h,有组织硫化氢排放速率为0.30×10-3-0.36×10-3kg/h,臭气浓度排放浓度为98-132,污水处理站有组织废气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无组织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氯气未检出,厂界无组织氨浓度在0.12-0.16mg/m3,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 3要求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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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隔声减振 | 东、南、西侧边界噪声值均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北侧边界声值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环境敏感目标汇智五洲城小区处声环境噪声值须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隔声减振 | 北侧厂界噪声昼间声级在52~53dB(A),夜间噪声级49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规定限值,东侧、西侧、南侧厂界噪声昼间声级在49~51dB(A),夜间噪声级45-47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规定限值,敏感点噪声昼间声级50dB(A),夜间噪声级45-47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规定限值。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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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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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运营期生活垃圾、废活性炭由市政部门处理。污水处理站栅渣、污泥、化粪池污泥经石灰消毒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院区存贮。医疗废物、检验室废液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检验室废液、污水处理污泥和栅渣、化粪池污泥、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该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检验室废液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哈尔滨国环医疗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最终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以及化粪池污泥经消毒后直接交哈尔滨国环医疗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中心有限公司拉运处置,不在医院内贮存;生活垃圾、废活性炭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在医院主楼负一层建设一处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医院的各种医疗废物,各诊疗科室产生医疗废物后,在科室内分类收集和包装处理,贴上标签放入专用的桶内,每天由专人运送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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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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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