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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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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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 井场厂界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相应排放控制要求;厂界无组织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限值(0.06mg/m3)要求 |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处理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选择符合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加强车辆及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减少尾气排放;(2)提高施工效率,缩短施工时间,避免在大风季节施工,以保持土壤肥力,缩短植物生长季节的损失; (3)管道的建设敷设宽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洒水降尘,管线根据地形走向起伏,分段施工,随挖、随运、随铺、随压,及时进行了施工迹地的清理工作;(4)施工期间制定有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施工期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的运行和施工范围,运输车辆利用油田现有道路行驶,按照规划路线行驶,无车辆乱碾乱压的情况发生;(5)施工单位根据设计管线路由,严禁超出规划作业带施工,最大程度减少工程占地;(6)施工现场设置围栏,物料临时堆放和运输须采取篷布遮盖措施防尘,减缓大气环境影响;(7)施工期制定环境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工程占地和施工场地,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的活动范围,避免人为扬尘污染。 经调查,本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评设计要求,开采、集输采用全密闭流程,管线密封并设紧急切断阀,实际可有效减少硫化氢及烃类气体的排放量,站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达到《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硫化氢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井场四周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硫化氢,4次/天,连续监测2天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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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声环境保护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 | 本工程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噪声影响随工程结束即消失,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噪声来源为各类设备噪声,采取减振、隔声、吸声、降噪等措施,并加强日常维修,保证正常运行,验收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厂界四周各1m处设4个点,每天昼夜各1次,连续2天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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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对井口泄漏油、井下作业时产生的油,必须在源头上加以控制,对井口装置、站场的储液装置、集油管线等易发生泄露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减少或杜绝油井跑、冒、滴、漏,以及原油泄露事件的发生;按照“铺设作业,带罐上岗”的作业模式,及时回收落地油等废物。(2)集输管线敷设前,加强对管材和焊接质量的检查,防止因管材质量及焊接缺陷造成泄漏事故的发生。选择有经验的单位进行施工,加强施工过程监理,确保施工质量。(3)在集输管线的敷设线路上应设置标识,包括里程桩、转角桩、交叉标志和警示牌等。(4)加强自动控制系统管理和控制,严格控制压力平衡,对管线的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控。(5)定期对管线进行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应及时更换,消除爆管的隐患;按规定进行设备维修、保养,及时更换易损及老化部件,防止油气泄漏事故的发生,定期对管线进行巡视,应加强管线和警戒标志的管理工作,提高巡线的有效性,发现对管道安全有影响的行为,应及时制止、采取相应措施并向上级报告。 | 本项目严格按照环评设计要求,(1)管道、阀门严格检查,采用优质耐腐蚀材料制成的产品,加强法兰、阀门连接处腐蚀情况记录管理;(2)集输管线敷设前,加强对管材和焊接质量的检查,防止因管材质量及焊接缺陷造成泄漏事故的发生,加强管线内的压力、流量传感器检修维护,加强日常巡检监管工作;(3)管道上方设置标志,定期检测管道的内外腐蚀情况,并配备适当的管道抢修、灭火及人员抢救设备;(4)新建场站设置现场检测仪表,由自动控制系统实现井场内的生产运行管理和控制;(5)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分区防控措施要求;(6)根据监控系统实时数据,发现异常立即排查,如有突发事情启动应急预案;(7)制定跟踪监测计划,如运营期间发生事故泄露时,及时对井口区及集输管线铺设范围可能影响区域进行跟踪监测。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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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钻井泥浆、钻井岩屑、含油废物以及废烧碱包装袋等。钻井泥浆在井口采用“振动筛+除砂器+除泥器+离心分离”分离岩屑后,进入泥浆罐循环使用,完井后拉运至下一口井再利用。膨润土体系钻井岩屑在岩屑池暂存,干化后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标准后用于铺垫其他井场和道路;聚磺体系钻井岩屑经随钻不落地收集系统收集后暂存于地罐中,定期拉运至塔河南岸钻试修废弃物环保站处理。含油废物以及废烧碱包装袋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运营期油泥(砂)、清管废渣、废润滑油、沾油废物、废防渗膜等危险废物委托库车畅源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理,落地原油回收后拉运至哈一联卸油罐,进入联合站原油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危险废物由专用运输车辆进行运输、转移,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井下作业时带罐作业,落地油100%回收。 |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施工作业产生的钻井泥浆分离后循环使用,完钻后拉运至其他井再利用。膨润土体系岩屑暂存于岩屑池内,干化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中标准后用于铺垫其他井场和道路;聚磺体系岩屑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塔河南岸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含油废物及废烧碱包装袋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建筑垃圾优先考虑回收利用,无法回收的部分拉运至塔河南岸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内工业固废填埋池填埋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库车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弃土用于回填管沟及场地平整,不外运。运营期内,清管废渣、废防渗膜等危险废物,委托库车畅源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收集,进行无害化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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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优化选址选线,严格控制占地面积,禁止在施工场地外乱碾乱压随意行车;加强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严禁捕猎和采挖珍稀动、植物;严控施工边界范围以降低对地表的扰动破坏、采取洒水防护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使占地造成的影响逐步得以恢复。参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2018)等相关要求,制定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 | 土地征用及补偿已按照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进行,由相关部门许可后开工建设;施工期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禁止随意开辟道路,防止扩大土壤的破坏范围;管道施工避开了植被较丰富的区域,避免破坏荒漠植物;施工过程中做到了分段施工,随挖、随运、随铺、随压,不留疏松地面;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教育;管道施工过程中分层开挖,单侧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分层循序回填压实,保护植被生长层,在植被恢复用地上,进行人工播撒适量抗旱耐碱的植物种子;对井场地表进行砾石压盖,防止由于地表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选址阶段避让自治区I级保护植物,选择植被稀疏或裸地进行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猎杀野生动物;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沙区开发建设项目环评中防沙治沙内容评价工作的意见》中有关规定,按环评设计要求执行防沙治沙防治、防治土地沙化、水土保持管理等措施。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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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修订、评估和演练,将本项目环境风险应急管理纳入塔里木油田公司哈得采油气管理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范围内,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强化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完善井(站)场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大环境风险排查力度,加强对项目周边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在本项目运营期间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了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重点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进行风险评价,做好单位应急预案和地方环境应急预案的衔接,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后对周围环境质量和人群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并定期进行风险事故应急演练,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编制完成了《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哈得油气开发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在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沙雅县分局备案,备案号为652924-2022-026。 | 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