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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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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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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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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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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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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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对塔基处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2)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 (3)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外来物种。 (4)在线路巡视时应留意电晕发生相对频繁的输电线路段,及时联系工程建设方进行线路维护,保证在此附近活动的动物安全。 (5)本工程运营期利用己有道路作为巡检道路,运行期巡检便道不需要另行修建,由于本项目位于汪家大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准保护区及二级保护区,所以本评价要求运营期进行巡检时,尽量利用己有道路作为巡检道路,严禁新增道路占地,对巡检工作人员进行环保培训,严格按照保护区要求前提下进行巡检工作,严禁其巡检过程中对保护区生态环境进行破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该区域环境及汪家大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准保护区及二级保护区无影响。 | 营运期已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严格按照保护区要求前提下进行巡检工作,严禁其巡检过程中对保护区生态环境进行破坏,提高对环境的保护意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如设置防鸟刺、高压禁止攀爬等设施和标示牌。在工程投入运行后,已开展水土保持工作,进行植被恢复。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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