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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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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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集气罩+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 集气罩+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 | 一期项目验收监测期间,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浓度为4.33mg/m3 | 达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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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排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 | 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排 | 厂界昼间噪声最大测定值为59dB(A)(东厂界) | 达标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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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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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制袋过程产生的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卖。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线轴,由厂家回收。切丝过程产生的边角料,粉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属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在厂区内设置专门的危废仓库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和无害化处理。生产中若发现本报告表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 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制袋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切丝过程产生的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卖。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属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在厂区内设置专门的危废仓库暂存,并委托青州市洁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和无害化处理。 | 已落实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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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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